
国家规定疫情隔离制度(通用16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家规定疫情隔离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规定疫情隔离制度 篇11、宿舍成立疫情管理小组,建立疫情报告体系。设置专人监督,检查宿舍的疫情管理及消毒情况,积极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每天对住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有体温高于37.3℃时,及时通知项目部疫情领导小组,进行隔离观察或住院治疗。
3、宿舍实行日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上报体温及人员出行情况。
4、宿舍住宿人员不得私自将无关人员带进宿舍住宿。
5、进出生活区必须佩戴口罩,并每天进行更换,防止细菌感染。
6、宿舍公共区域有专人进行每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重点部位如宿舍门把手、餐桌、碗柜、卫生间等,应重点消毒,增加消毒频率。
7、宿舍住宿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各宿舍住宿人员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
8、宿舍内注意通风及用电、用水、用火安全,做到人走灯关、水关、火灭。
9、保证饭前及便后洗手,碗筷、水杯、毛巾不混用。
10、食堂必须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扎堆,防止感染。
11、就餐时,必须认真洗手,不得在就餐时扎堆,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
12、进入宿舍生活区,在就餐时最后一刻才能摘下口罩。
13、有电梯宿舍,乘坐电梯必须佩戴口罩,每天对电梯按钮进行消毒,按压电梯后手指请勿接触口鼻及揉眼,更不得接触口罩,到达楼层后及时洗手才能防止感染。
14、宿舍专人负责消毒、清扫、垃圾统一地点存放、统一外运,严禁私自乱扔,清扫人员必须做好防护各项安全措施。
国家规定疫情隔离制度 篇2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级部主任,到校卫生所,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辅导员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1.当发现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国家规定疫情隔离制度 篇31、施工单位建立足够的隔离宿舍,隔离室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一人居住,确保做到每日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被隔离人员须遵守纪律,严格做到每日测温两次,并记录。
3、每天按管理要求,使用84消毒液、75%酒精等对隔离室、垃圾桶开展四次消毒工作并记录。
4、要做好人员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进场时、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高风险、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等症状。
5、项目非医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现场,医护人员进入隔离现场前,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在场外使用喷雾器对全身进行消毒。
6、通过消毒检查和人员管理,随时监测全体人员是否出现发热等疑似病例。若出现发热等疑似病例,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并通知项目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长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7、加强生活区、宿舍、食堂等区域的检查、消毒、通风、人员出入的管理。
8、隔离宿舍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9、做好隔离宿舍门口入住牌,填写入住人、时间、班组、负责人、电话等便于管理观察。
10、隔离区就餐采取送到指定位置为准,严禁接触。
11、防疫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保护安全措施方可开展各项防疫工作。
国家规定疫情隔离制度 篇4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
二、晨(午)检工作人员应进行上岗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教职工和学生熟悉晨(午)检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人人自觉遵守。
三、晨(午)检工作人员上岗前一律戴口罩手套,经体温测量后方可上岗,有条件的穿工作服。
四、落实专人每日对测温计做好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出现意外故障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人工体温晨(午)检。
五、学校门口设立监测点,师生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晨检在学校门口进行,值班领导完成检测任务。中午回家就餐后返校师生要再次进行入校午检,班主任老师在教室门口进行第二次体温检测。晨(午)检工作的要点为:
(1)测:测体温,额温大于37.3°为体温异常;
(2)看:看师生的精神状态,面色等。
六、每天早晨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询问和观察要点为: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并填写本班级学生健康状况表报校医室(卫生保健室)。
七、晨(午)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立即将其转至隔离室观室等待,由校医(卫生保健教师)及时进行排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内启动发热检查流程(见流程图),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八、校医室(卫生保健室)应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每日9:30前上报教体局,确保及时核实、跟进处理预警信息和发现疫情。同时相关名单交给相关班主任,关注学生当日情况,如有异常情况,采取相关措施。
国家规定疫情隔离制度 篇5为了有力地保护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结合当前疫情,将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形成工作常规,根据省、市、县有关加强学校新冠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安全管理
1.宿舍主管每天早操前30分 ……此处隐藏2121个字……后填写登记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经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佩戴口罩,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严禁滞留。
四、除运送垃圾和学校物品的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国家规定疫情隔离制度 篇12根据全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现制定如下疫情防控期间村(社区)出入管理制度。
一、出村(社区)管理
各村(社区)疫情监测点值班值守人员按以下流程查验登记:
1.查看是否佩戴口罩,对未戴口罩者禁止外出。
2.查看是否持本人身份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持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证件不全者禁止外出。
3.疫情监测点工作人员对出村(社区)群众测量体温,戴防护手套登记外出群众信息,认真填写《朝邑镇各村(社区)进出入登记表》(主要包括姓名、手机号、村组、外出具体时间、外出事由等),每村每天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人数最多控制在5至8人。
二、入村(社区)管理
各村(社区)疫情监测点值班值守人员按以下流程查验登记:
1.查看是否佩戴口罩,对未戴口罩者提醒并禁止进入。
2.查看是否持本人身份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持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
3.疫情监测点工作人员对进村(社区)群众测量体温,戴防护手套登记信息,认真填写《朝邑镇各村(社区)进出入登记表》(主要包括姓名、手机号、村组、返回具体时间等)。
三、注意事项
1.除救护车、消防车、垃圾清运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大荔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行证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不得进出。
2.非本村(社区)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3.对垃圾清运车、持有大荔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行证的车辆在出入村(社区)时须进行登记并消杀。
4.每村每天仅限5至8人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外出1小时30分钟未归者,由值班值守人员主动电话联系督促返回)。
5.每个村(社区)只留一个紧急通道,其余路口全部封堵。
6.全体镇村干部、党员要带头执行村(社区)出入管理制度,为广大群众做好表率。
国家规定疫情隔离制度 篇131、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在保安室门口接受体温测量,并建立台帐。
2、凡是体温测量在37.1℃以下的人员即可进入现场观察区,严禁直接进入生活区,不合格人员执行政府管控措施。
3、被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测温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眼罩、防护手套等。
4、接受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自觉排队,间隔二米,严禁扎堆,扰乱秩序。
5、体温测量人员必须通过扫二维码查询14天活动轨迹,截屏交给值班人员,做好登记。
6、首次体温测量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后,需按照每日至少两次的标准在观察区进行体温测量,为期14天,并建立体温检测台帐。
7、进入观察区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生活区。
国家规定疫情隔离制度 篇141、分包商做好返程人员的“实名制”管控。针对开工务工人员大规模进场务工的情况,要坚决按照工地实名制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进场人员的信息登记。
2、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登记且对车辆消毒,进场司机戴好口罩,须填写身份证信息、留存电话,包括14天活动轨迹,对不符合要求人员予以劝退。
3、招录外地新来打工人员的,未在工人实名制花名册建档的、未测温、自查不正常的工人,不得进入现场。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对现场人员的健康状况、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返岗时乘坐的交通工具等进行登记造册,要求信息详实。
5、施工单位进场工人需劳资员处办理实名制联网登记,做好记录。
国家规定疫情隔离制度 篇15(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二)不聚集在一起进餐。
(三)在政府没有解除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之前,工作期间员工要主动佩戴口罩;即使戴了口罩,也尽可能减少面对面工作交流。
(四)参加会议时,戴口罩,与其他员工保持至少一米的距离。会议能线上完成的,尽量线上完成。
(五)按照七步洗手法认真洗手:手背对手心、手心对手心、手掌对手心、手指对手心、清洗手指、清洗手腕、清水认真冲洗。重要提醒:洗完手关水前,要洗干净水龙头,再关水。
(六)多人住的房间进行管理。房间要保持开窗通风;同宿舍的员工相互间尽量保持距离;衣服放置不要交叉,每个人的衣服单独放置;不共用水杯、毛巾、餐具等,能煮沸消毒的物具要煮沸消毒;员工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报告管理方。
国家规定疫情隔离制度 篇16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二、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三、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2、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除处罚外,还要通报全院,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四、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4、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5、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6、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