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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书

时间:2023-02-05 19:52:26
海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书

海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海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海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书1

编号:_____

甲方:

地址及联系方式: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

地址及联系方式:

营业执照号码:

甲,乙双方为促进运输及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海运出口业务代理人,具体代理承办如下业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 甲方责任

2.1.1 甲方必须准确及时提供托运的货物及相关单证,并保证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2.1.2订舱时,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乙方正确之托运单,并加盖甲方“订舱公章”或“公司业务章”。甲方对所提供指示、唛头、标签及联系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2.1.3 甲方订舱,亦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应提供有关出口报关文件,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应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主、被动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及国家规定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

2.1.4 甲方委托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必须以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并与甲乙方操作人员电话确认,甲方承担因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若情势已发展至无法更改,或违反船公司、海关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变更要求。

2.1.5 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时经妥善包装且坚固适货的,能经受正常装卸及远洋运输。

2.1.6 甲方托运贵重物品,怕挤压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冻品、冷藏品、危险物品、活动物等必须事先向乙方提出书面声明,明确指出货物性质及其防护措施和装卸、摆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 甲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国家不允许出口的物品。

2.1.8 甲方如因本协议第2.1.1至第2.1.7条款各方面责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或损坏,甲方负责;若因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2 乙方责任

2.2.1 乙方负责代理甲方所委托之出运,包括:

2.2.2 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运,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40天内乙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甲方。

2.2.3 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负有妥善保管责任,不得遗失。

2.2.4 对于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延迟,甲方作为托运人无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因其过错确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应于损害发生后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乙方不负赔偿责任。对于有保价的货物,乙方按保价金额赔偿;货物没有保价的,乙方按《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三、结算条款

3.1 费用标准: 。

3.2 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后,应立即核对金额。如在收到发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确认发票金额。乙方垫付的费用,甲方实报实销。

3.3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结清费用。

3.4 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四、特别条款

4.1 乙方遇船期更动、体积、重量、件数不符,应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电话通知确认,甲方亦得及时与乙方书面确认上述更动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乙方有权将货物正常出运。

4.2 拼箱货物,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甲方付款暂以乙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运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确体积,重量为准,采取多退少补之方式双方共同确认运价。

4.3 甲方付费必须按时结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之任意单证及货物直至甲方结清应付费用。

4.4 甲方目的港收货人,经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或放弃货物,目的港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及退运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在执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经协商不成后,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日起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在协议期内,双方从事得所有海运出口代理业务完全遵照本协议之规定,不再另签单独协议。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 乙方:

甲方付款帐户: 乙方收款帐户:

美金帐号: 美金帐号:

人民币帐号: 人民币帐号:

  海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书2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委托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企业注册地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宁波天时利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719号华宏第五大道9楼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出口货运业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订舱

1.1 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提供复印件备案。

1.2 甲方在开船前七天或航班起飞前3-5天用传真委托书或正本委托书的形式向乙方进行委托订舱。委托订舱的同时,甲方应在托书上写明运费、船期,甲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甲方的印章或有业务人员的签名。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或签名的,乙方有权拒收委托书。

1.3 乙方在收到甲方委托书后即开始订舱,以传真形式确认船名、航次、提单号,以及 接送货物的地点、方式、时间、联系人等。

1.4 甲乙双方在操作每票业务时都将严格执行海运出口集装箱操作条例和航空出口货物的

操作条例。

第二章 双方责任

2.1 甲方提供之出货委托书必须包括:托运人、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起运港、目的港、交货 ……此处隐藏4544个字……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货物损失的索赔应提供相关法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货损地国际公认机构的理货证明、图片、损失计算、法律依据、出口产品税务发票、出口货物海关报关单,外汇核销单,退税单),乙方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索赔依据而导致甲方或甲方法律关系人无法处理索赔事宜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协商解决,乙方不得采取拒付或拖欠运费及其他杂费等措施。

第二十八条 索赔应在实际损失发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提出,超过此时限视作乙方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第二十九条对甲方书面承诺而实际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海洋运输费用为限。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对自送货物、自做箱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货损、货差自行承担责任,当乙方需向第三方追索责任时,甲方可提供专业法律知识帮助。甲方不对包装箱内货物的货损货差负责。

第六章

第三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影响本协议/单票委托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另一方。按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第七章 争议解决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经协商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争议事项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审理。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适用于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行业惯例等。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要求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

面通知另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另一方面确认,

确认之日起生效。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条款执行。 第三十六条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业务往来,需在终止之日前三十天书面正式通知对方,

业务关系,不得以突然终止业务方式阻碍操作、收费、退单等工作。如乙方连续三十个工作日无业务委托,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失效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项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有效期。到期如协议各方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乙方单票业务委托书是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乙方授权先生/小姐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被授权人的委托签字等同与乙方的公章效力。签字式样:第四十二条乙方向甲方办理委托/订舱时,使用以下委托 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委托/订舱章式样),并且乙方确认传真件同样有效。

第四十三条乙方授权专门人员凭以下印章领取正本提单,

6 可随时书 法规及中国政并从双方书面并相互了结所有 /订舱章(下甲方仅确认以下印章为合法有效,如甲方对取单人印章有疑问,可拒发提单并及时与乙方联系(下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式样),乙方在使用甲方格式的《提单申领单》向甲方领取提单时,确认《提单申领单》传真件的有效性。

第四十四条 若上述授权人、委托/订舱章、提单领单章有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海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书5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货及快件经____或_____口岸出口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件公司提货。

二、除事先约定外,乙方应自行将货物交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货物,并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卡车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

四、乙方应根据甲方对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资料及单证要求,准备齐全所需单证及商业发票,在明显位置张贴规定的运输标志后与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户自备国家行政机关签发的有效许可证或配额等正式报关文件,应通知甲方正确使用该文件向中国及货物终到国海关报关。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确通知甲方使用该文件而造成该文件失效以至该文件项下的货物在中国海关或目的地海关无法报关、清关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规定,对揽收的散货及快件认真检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货清单,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单上写明并加盖到付章,货物上张贴到付标签。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甲方依据交货清单制作报关清单。乙方须正确申报货物品名、价值及数量,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及至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关行为、天气及交通拥堵等)造成的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如因甲方未能尽忠职守而造成的货物遗失或损坏,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申报价值赔偿,但每笔交接单快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肆百元人民币。

七、对于乙方交运的散货及快件,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八、结算价格(见附表),特殊货物根据类别另议。

a.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____%时,计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____计算。

b.因货物品类原因而产生的海关动植检附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双方签定协议前,乙方根据货量向甲方交纳相应预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结算预付款不足时,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号前开具乙方上月交运散货及快件的清单和运费发票给乙方。

十、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及运费标准有改动,应在不少于____天前通知对方。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附表:(略)

《海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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