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购协议书范文合集六篇
现如今,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认购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认购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酒店”项目中的部分物业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规划用途为________。甲方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在上述地块建设酒店,暂定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酒店。
第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酒店中的部分商铺,具体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见附图1)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见附图2)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不含酒店宴会厅及附属物业)(具体见附图3)。
第三条 商铺面积的约定
1.________________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_______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_________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_________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_______面积暂定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以上暂定建筑面积总计为________平方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以预测面积为准。乙方承诺在购买的以上商铺中,将一层部分用于________或________,二层为________________,第三层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总价以本条确定的单价为唯一依据:
1.________________的商铺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
2.________________的商铺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
3.________________的商铺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
4.________________的商铺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
5.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根据上述第三条暂定建筑面积计算,乙方应支付的总价暂定为________元。
第五条 定金及其价款的支付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定金;
2.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________万元人民币房价款。
3.乙方在双方签订预售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至一、二层商铺总价的50%及第三层除按揭款以外的所有价款。
4.一、二层商铺总价50%的按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甲方提供的按揭银行为中国银行。第三层商铺余款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寻找银行办理按揭或由甲方提供的按揭银行办理按揭,由甲方提供银行办理按揭的比例为第三层总价款的50%。
第六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在洽谈及签订预售合同时,就本合同未约定的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合同价款及支付的期限、方式,商铺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供水、电、热、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和公共设备的交付承诺,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违约责任等)进行全面的磋商,双方均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拒绝签订预售合同。
第七条 鉴于乙方所认购的商铺是应乙方的要求对原有建筑物进行修改,现该修改后商铺已得到设计单位及甲、乙双方的书面确认(见附件),并符合乙方独家使用条件,故由乙方承担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建造成本增加。(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第八条 由于本合同项下标的物具有乙方独家使用的特性,乙方不得以预售合同中的其它条款达不成协议为由,放弃购买本合同项下标的物,拒绝与甲方签定预售合同。否则,乙方除承担工程造价增加部分的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赔偿金,并不得向甲方主张收回定金,已支付的定金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至预售合同签订前双方就有关本合同项下标的物达成的合同均作为预售合同中的内容,对此,双方均不得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预售合同作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依据。
第十条 与乙方认购的商铺有关卫生间、厨房的排污、排水烟系统、空调管线、间隔墙体和外墙面装饰等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合同。
第十一条 鉴于第二层二处商铺的特殊位置,与之相邻的外露台部分(附图4)将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五年,但乙方得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及维护费。乙方承诺,不得干扰其它业主和经营户的经营;甲方如遇临时需要而使用的,乙方应无条件撤除相应家具、用具,并将场地及时交付甲方使用。乙方承诺按甲方统一开业时间准时开业,除非甲方许可,乙方推迟开业每天按_______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通过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____份,并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图 (略)
附件 (略)
认购协议书 篇2
甲方: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XXXXXXXX 电话
乙方: 联系方式:手机 座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指定联系人: 电话: 有效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协议内容,以咨双方共同信守。
1、 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的XXXXXXX商品房(商业用房、住宅、车库)一套;房号:_____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 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面积以测绘公司最终实测为准)_____
成交单价:__________元/平方米, 成交总价:(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2、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公积金、银行)贷款_____元,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付_____ 元整,剩余首付款__________ 元整于_____月_____ 日前交清。 如乙方改变付款方式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甲方的规定重新签订相关协议。
3、认购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签约时间请于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前交清。
5、双方在签订该认购协议后,须按规定的签约时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应付之签约款及其它费用,如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付首款,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购权利,乙方选定的商品房由甲方另行出售,无需通知乙方,乙方定金归甲方所有并按已付房款的10%向甲方交纳退房手续费。
6、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上述定金直接抵做房款。
7、买卖条款以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8、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效力终止。
甲方置业顾问签字: 乙方签字:
客服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甲方销售经理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XXXXXXX营销中心
认购协议书 篇3
甲方:吉林省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认购事宜,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情况
甲方在位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以东,连云港街以北,拟开发建设住宅小区,占地约3。3万㎡,建筑面积约9。9万㎡。
第二条乙方认购房屋的面积
乙方所认购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___㎡(最终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的面积存在误差,误差不超过5%,双方需以货币形式采取“多退少补”原则据实找齐差价款。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最终产权价格为(人民币)4500元/㎡。总价款为__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同意按第种方式付款。
第1种:乙方分期支付购房款。
1、乙方签订此认购协议,向甲、乙双方指定的共管账户支付该房屋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____元。
注:该指定共管账户系本项目专用账户,该账户内资金专款专用。须经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人认可后方可动用该资金;无论任何原因,非本项目用款不得动用该账户资金,因个人原因造成账户资金损失需全额赔偿。
2、甲方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建设用地许可证后,甲方与团购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房屋栋号、座落、面积。楼层分配由团购方自行组织。团购房的质量、周边绿化、公共设施与商品房标准一致。
3、甲方进入施工现场开始施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须向甲、乙双方共管账户支付至该房屋总房款的70%。
4、乙方认购的房屋工程主体在封闭之日起(经质检验收),十日内须向甲、乙双方共管账户支付至该房屋总房款的95%。
5、乙方认购房屋经验收达到入住标准时,须向甲方支付至该房屋总房款的100%,并办理入住手续。
第2种:乙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1、乙方签订此认购协议,即向甲、乙双方指定的共管账户支付该房屋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____元。
2、甲方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建设用地许可证后,甲方与团购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房屋栋号、座落、面积。楼层分配由团购方自行组织。团购房的质量、周边绿化、公共设施与商品房标准一致。
3、甲方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乙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第五条、房屋交付期限
1、甲方承诺在20xx年10月30日前,将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房屋交付给乙方。
2、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施工延误工期的情况,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确定交房日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取得地上物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地上物经评估确认后的价格归全体房屋认购者所有,差价补偿及剩余款项在15日内退还给乙方,逾期每日按2‰收取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协议约定的时间交房,经乙方认可后甲方可按5500元/㎡回购该房屋。若乙方不认可,按甲方违约处罚,违约金按购房总价款日2‰计算赔偿,合同继续履行。
3、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逾期每日按应缴价款2‰收取违约金,逾期1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因乙方原因无法正常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业务,乙方15日内同意支付至该房屋总房价款的95%,剩余房款在该房屋达到入住标准时支付完毕,否则此协议自动终止。
本条所述逾期付款,是指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未予支付及支付未完全的。
第七条、关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更名的约定
甲方需在20xx年底前办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甲方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协议违约条款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条款继续有效,其它条款自动终止;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乙方可更名一次,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如更名须自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费用自理。
第八条、其他约定
甲方承诺乙方所认购的房屋,在建筑质量及配套标准上与该小区住宅楼整体一致。
本认购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在签署之日即时生效,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认购协议书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鉴于:
1.乙方为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甲方系依照注册地相关法律之规定成立的合法企业并具备基金管理的经营范围与资质,双方拟合作发起设立博富 艺术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2.甲方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3.乙方意向参与甲方的基金认购工作并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4.有限合伙企业拟募集资金 万元人民币,基金认购最低份额确定为 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将对于古董艺术品藏家收集
珍藏存世量稀少的古董级艺术珍品和被市场认可的近现代及当代艺术大师的精品之作投资,以获取相关投资收益回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份额事宜,订立本协议:
1.基金认购
1.1乙方自愿认购有限合伙企业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 .00元)的基金份额;
1.2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完成各项设立手续,并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由有限合伙企业与乙方另行签订管理协议,委托甲方对乙方所购买的全部基金份额进行运作和管理,同意甲方对基金账户内的资金(以下共称“资产”)进行艺术品投资交易的具体操作并保证乙方资金的安全。乙方承诺不参与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参与基金的投资交易,不干预甲方的操作;但乙方有权在任意时间了解有限合伙企业筹办设立的情况和基金的投资收益状况;
1.3 委托投资期为 年(双方签署协议后,自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之日起算);
1.4本次基金认购工作时间和步骤安排:基金认购协议应于 年 月 日前签署完毕;乙方最晚须于 年 月 日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并按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将基金认购款汇入有限合伙企业制定账户;本次基金认购工作除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外,还以资金先到先认为原则。如乙方在签订包括本协议在内的各项协议之后,未按本
协议约定期限汇入约定数额资金,则全部协议自始无效,乙方不得提出继续履行的权利主张。本协议的无效不影响第3条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1.5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银行账户后,将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按上述约定期限向该账户汇入认购款项;
1.6其他本协议未约定的诸如:收益分配、风险控制等事项,待有限合伙企业基金募集完毕,各方出资人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后,各种事项的约定以有限合伙协议为准;
2.保密条款
2.1签署本协议书的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书而获得的与下列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次基金的谈判;
(3)各方的商业秘密;
但是,按照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2.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书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若有);(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2.3本协议效力解除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3.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3.1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各方均应按约定各行其责。任何一方因违反
本协议书约定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3.2本协议书签署后,如乙方届时不参与正式有限合伙协议书签署或不按有限合伙协议书约定期限将认购金额全额汇入有限合伙企业指定账户,即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协议签署的基金认购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3.3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4.其他约定
4.1在包括乙方在内的投资者认购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份额数达到 万人民币时,或者最晚于 年 月 日前,投资者将共同签订最终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用于工商设立登记;
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的内容将以本协议书为基础,即本协议书内容为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个别条款不一致时,将以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管理协议等为准。甲方已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将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与管理协议的版本送达乙方,乙方同意按不低于上述相关协议版本条件,在第1条第4款约定期限内正式签署上述相关协议;
正式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书签署后,无论乙方是否参与签署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书,本协议书均即为无效;
4.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4.3本协议书一式 份,各方执一份,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备案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认购协议书 篇5
甲方(卖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机构:
乙方(认购方): 住所: 证件名称: 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认购甲方预售商品房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认购甲方预售的 号楼 号房屋,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框剪结构,层高为 米。该商品房预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产权登记面积以政府部门核定面积为准)。
2、甲、乙双方约定房价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 元, 总金额 元。购房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由双方按照交易习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3、该房屋的交付条件为:符合规划批准的施工图(包括装修)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4、交付期限为年月日前。
5、乙方在订立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购买认购房屋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购房款。
6、甲、乙双方商定,认购期为 天,乙方于年月日前到 售楼中心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省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格式合同)。
7、在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期内,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8、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有权另行处分本协议所涉房产。
9、甲方声明:本协议项下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抵押于银行,甲方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合理期限内解除抵押,以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前办妥房产权属登记手续;本项目的地下车位(库)不作为公共分摊面积,因此所有权不属于业主,甲方有权对车位(库)进行处分。
10、本协议未尽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按下列先后顺序确定:
(1)甲、乙双方另有的约定;
(2)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及文件;
(4)格式合同确定的条款; (5)商品房买卖交易习惯。
11、因本协议所发生的纠纷,由 仲裁委员会裁决。
1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认购协议书 篇6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出卖人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与买受人不能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而签订确认未来房屋买卖有关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那么,《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什么性质的合同?怎样适用法律呢?如何认定其性质及适用法律,关系到当事人纠纷的解决,关系到裁判人员的司法能力和专业水平;关系到司法诚信的价值取向,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伸张。
实践中,有人认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其内容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要件且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另有人认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不符合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具备的条件的规定,不能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若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认定并作出裁判,则属适用法律错误。
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认识的主要观点虽然截然相反,但两者均系建立在适用法律错误的基础上而产生的错误认识,而且后者比前者更具有隐蔽性。
首先,《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一份附条件的期房期权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一份有关未来房屋买卖权利义务的合同。该所谓合同不符合法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要求,也不是一般的《买卖合同》,而是一份设置了行权条件的期房期权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一经订立,便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在合同法实施以后,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在适用法律方面,应以《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一般原则规定适应,若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进行认定,实属适用法律错误。
其次,《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也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就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不要物(房屋)的交付,其主要条款即是否实现合同目的的条款。《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签订的目的是保证双方最终能够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属于债权合同,应适用《合同法》、《民法通则》的一般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效力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成立并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同时,由于《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预约合同,标的是为签订本合同而进行的行为,不涉及房屋的实体权利义务,因此,不直接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行业法律、法规。
再者,《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又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外,还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失信,另一方便具有抗辩权。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是否成立,这就要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的条款如何约定和当事人的履行情况而定。
最后,《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出卖人提供的格式合同,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随着近几年房价的过快上涨,当事人往往宁愿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使《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合同目的无从实现。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一方的失信行为,不应由另一方埋单,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