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华】劳动合同模板合集10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签约代表: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劳动者承诺并保证
1、乙方对本劳动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乙方对其任何前雇主或单位的任何约定,亦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益;
2、乙方不向甲方披露、使用或促使甲方使用,属于任何前雇主或第三方的保密信息;
3、乙方未签署任何与本劳动合同存在冲突或妨碍乙方履行本劳动合同义务的任何合同。
二、劳动期限
本劳动合同的期限共12个月,从 起至 止(若月数与起止日期不一致时,以起止日期为准)
三、试用期
1、本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1个月,从 起至 止(若月数与起止日期不一致时,以起止日期为准)。
2、本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 元
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试用期,增加试用期次数
四、工作内容
1、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乙方在公司担任 职务
2、乙方在公司的主要工作任务及工作职责是:
3、甲方可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以及乙方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表现等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五、工作地点
1、乙方受聘后的工作地点是:
2、甲方可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以及乙方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表现等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
六、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基于公司的业务需要和乙方工作岗位的要求,乙方的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2、甲方可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的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时间按照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未经甲方安排或确认,乙方自行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工作等行为不属于加班。
3、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及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确定的其他假期。
七、劳动报酬
1、乙方的月固定工资为人民币 元。如乙方经甲方安排或确认加班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另行支付加班费。
2、甲方应从乙方的月工资中依法代为扣缴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乙方指定的工资账号是: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账户号码:【 】
八、工资发放
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应在每月30号前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节假日的次日。
九、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十、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自觉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
十一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离职前,应当与甲方交接工作,清点物品。甲方在乙方交接工作及清点物品完毕后,应当与乙方共同签订书面证明,以证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结束。
十二、经济补偿和赔偿
在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十三、送达地址
1、乙方指定接受邮件的邮箱为:
2、乙方在劳动合同中填写的地址、邮箱为乙方已确认的送达地址、邮箱。甲方通知送达至乙方已确认的送达地址、邮箱,即视为乙方本人的有效送达,本人联络信息的更改应及时通知公司,若由于联络信息不准确或变更未及时通知公司造成送达不能的,由乙方本人承担全部后果。
十四、劳动仲裁
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 用人单位 )
名 称: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
乙方 ( 劳动者 )
姓 名: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箱:紧急情况联系人:紧急情况联系电话:
劳 动 合 同 签 订 须 知
1、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甲方负责编制。
2、凡甲方员工均须签订本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正确理解合同条款。
3、本合同必须由乙方本人签订,不得代理签订。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相同。签约须用黑色水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其中条款。
甲乙双方均同意在本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告知对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已了解相关情况并且无其他想要了解的情况。
第一条 劳动合同签署及合同期限
甲方应如实说明工作内容、地点、报酬以及其他乙方需了解的情况,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学历、履历、资质、家庭情况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乙方应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乙方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本合同期限:__ _ _年__ _ _月__ _ _日至__ _ _年__ _ _月__ _ _日。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 工作内容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方根据经营的需要,安排乙方在从事 岗位工作,可以服从公司安排进行调整。
2、乙方的工作地点: ,可以服从公司安排进行调整。
3、出现下述情形时,甲方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据此调整工资,调整后的工资执行甲方工资分配制度所确定的标准:
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的需要,包括进行产业结构和组织机构设置的调整等需要调动乙方工作岗位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
5)乙方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4、由于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同)下列情形:
1)绩效考核不合格的;
2)从业资格丧失的;
3)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岗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的。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
1、甲方依据国家政策和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有关规定,按计时计件核算工资。
2、甲方于每月 20 日前支付乙方的上月工资,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3、薪资发放公司_。
4、乙方如对工资发放金额存在异议,可向甲方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甲方相关责任部门应对此予以说明。若乙方在收到工资之日起1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已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各类工资,甲方不再承担支付义务。
5、甲乙双方同意,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对乙方工资做出相应增减:
1)假期:
病假:乙方申请病假,按照国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事假/旷工:乙方申请事假或旷工期间不计发工资;
2)奖惩: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过失的,甲方将按照甲方相关奖惩制度规定对乙方工资作相应扣减;
3)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或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6、乙方自愿要求自行投保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不要求甲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保险补贴费用。
7、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情况,为乙方投保意外伤害险等保险,如发生意外伤害,乙方所获保险赔偿金,视为甲方对乙方所作之赔偿。
第五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及商业秘密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安排劳动安全卫生等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工作时必须佩带防护眼镜,穿带有钢头的劳保鞋等防护用品,如违反此规定发生的伤害与甲方无关。
3、乙方工作时有使用转速的工具及工件禁止带手套及穿着宽松的衣服、不扣衣扣的、破损严重的衣服工作,如违反此规定发生的伤害与甲方无关。
4、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5、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要求进行工作。
6、本合同为临时用工,如员工在工作现场、上班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伤害与甲方无关。
7、甲方必须为乙方购买意外保险。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甲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3)乙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
正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甲方可以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基本工资:
1)乙方因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乙方可以提前书面通知并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离职前应协助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和退工等事宜,擅自缺勤的,甲方将做旷工处理。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本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发出续签通知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日的前15日书面答复是否续签,如愿意续签的应在此期间内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逾期不书面答复视为乙方不同意续签,甲方将按照法律规定为乙方办理终止手续。
第七条 商业秘密、竞业限制及培训服务期协商约定条款
1、乙方应严守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签订的《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违反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乙方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
系的同类公司中从事或兼职其它岗位,否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接受甲方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另行签定《培训/教育协议》确定服务期、违约赔偿等相关条款,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 离职
1、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
1)向甲方指定的人员交接工作,按甲方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有关的离职手续,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2)完好归还正在使用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3)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和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包括向甲方返还未履行服务期的培训费;
4)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
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职,也不得自办企业从事与甲方商业或技术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5)乙方要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通知甲方,如不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离职的或矿工3天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2、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 及时为乙方办理退工和档案转移手续,开具解除或终止证明书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但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内容履行;没有明确约定的但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不辞而别、下落不明、未履行离职义务,或者未履行其他相关特别约定,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延迟办理乙方离职相关手续的,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承认其负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离职,应按照甲方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但并不限于下述损失:
1)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中未履行完成的部分;
2)甲方临时安排在职替代人员的加班费和额外管理费;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其它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双方任一方有不服仲裁结果的,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需双方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到甲方报到。
3、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经充分了解甲方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的内容,确认甲方的规章制度对双方都有约束作用,并承诺自觉遵守。
4、乙方确认本合同所列其联系方式、地址、邮箱真实、有效,如有变化乙方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页乙方所列的联系地址、邮箱寄送相关文件视为送达乙方有效。
5、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补充,构成双方就本文所述事宜所达成的最终和完整的协议,并取代先前所有的口头或书面的声明和协议 (如有的话)。本合同之修订、变更或补充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附件构成了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6、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7、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甲方 ( 盖章) :乙方 ( 签字 ):
法定代表人: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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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 年。
二、工作岗位
(岗位或职位)工作。
第三条 乙方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员工个人工作情况和公司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乙方遵守和服从甲方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本合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同的岗位按各部门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时间。
第六条 乙方上班时间按公司规定的各部门上班时间执行。保底期间每月休假三天,超过三天不予保底。
第七条 甲方确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乙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加班按甲方公司有关制度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定制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需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的薪酬标准及福利待遇。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承担
1、 乙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培训到试营业为 元/天,从年 月日开始保底为元/月(保底为二个月)。超出部分另行计算,福利待遇详见规章制度。
2、 每满 个点,加 元(点额须超过 个),每月满 个点,每个点加 元,以此类推。
3、 公司员工保底为二个月,二个月后按业务提成计算工资(洗脚每个提成排点为 元,点钟为 元)。
第十一条 规定薪酬发放方式:以货币形式发放。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规章制度,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其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住宿及饮食。
第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假日待遇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乙方在当班期间因公负伤,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承担责任并迅速妥善处理。在公司外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公司概不负责。
第十七条 乙方因工作需要而承办各类证件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按实扣除,员工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甲方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为乙方支付各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该费用已包含在双方约定的工资内(保底工资 元外),由乙方自行缴纳,自费部分由乙方承担,不缴纳者,公司概不负责。
八、保密约定
第十九条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合同期内熟知的甲方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外单位从事任何兼职工作。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同时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改变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将发出《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通知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_个月。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申请入职的有关文件、资料中隐瞒或虚报有关事项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未能做到合同期满,工资不予保底,只算提成;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方因经营状况发生困难,合法裁员。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须提前15天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转正员工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可以向对方表示续签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程度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离职,或者乙方在递交辞职报告书30天内未经甲方批准而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及其各项待遇。乙方连续旷工3天,视为自动放弃工资及其各项待遇。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面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第三十五条 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加国家劳动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中乙方所填写的如下地址就是甲方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乙方住址一旦发生变化,应当在3日内书面通知公司,逾期通知或错误通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本人承担。
通讯地址: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乙方(签字):签订日期: 年月日
劳动合约
甲方(用人单位):老苗医养生堂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约为甲方、乙方,会所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的劳动合约,共同遵守本合约所列条款。
签约岗位: □ 足疗技师 □ 泰式技师□ 服务员 □ 主管
第一条:劳动合约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_____项确定。
1、 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 无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 本合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工作内容与工作地及要求: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求,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工作休假 由于本工作的特性,实行多劳多得的工作制,休息按照自行安排制,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营运,休息前必须提前书面形式提出获得甲方同意后方能正常休息,每月假期为三天,超出三天者不给于保底工资。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培训期间(培训期包含在试用期内)只包食宿,培训后经甲方同意后上岗。
二、乙方从培训上岗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工资形式(□中 任选其一):
三、□ 客服员固定工资________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项目提成。
□ 主管固定工资________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项目提成。
□ 足疗技师保底工资为________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项目提成。
□ 泰式技师保底工资为________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项目提成。
□ 多劳多得结算:收费由甲方定制,技师按照提成5/5分。
1、 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五条中明确。
2、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日。
第五条:福利待遇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奖金方式:
奖金包括月全勤奖_____元,年全勤奖_____元,生日补助_____元。点钟奖第一名_____元,第二名_____元,第三名_____元。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单位有关工作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规 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的教育和培 训,乙方应严格遵
劳动合同 篇4
一、专题界定:
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专题就主要涉及原有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终止后,用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特别关注HR实践中遇到的劳动者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问题、续签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纠纷和案例。另外,我们的在线问答也为将为您提供实时的帮助。
二、名词解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设立的,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持用工双方关系稳定的制度。《劳动法》
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义务
【案例】王某是某国有企业内聘职工。20xx年3月他接到了该企业的书面通知。通知里讲,王某的劳动合同于4月份期满,届时企业将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王某不服,与企业几次交涉没有结果后,就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经了解,王某于1997年4月被企业聘为内聘职工,因此连续三年与企业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由于这个企业效益不错,离家又比较近,王某一家人都挺满意。可是上班刚满半年,王某就被查出患上了乙肝病,一年后,又因乙肝病复发住进了医院。这次住院治疗,加上出院后的休息,他连续6个月没有上班。因此,企业除了把工资改为生活费外,还做出决定:鉴于王某长期不能上班,原来由企业给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要求王某自己承担。开始,王某为了保住内聘工的身份
,接受了企业的决定,但这次企业要终止劳动合同,王某感到实在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并没有犯什么错误,企业不能不要自己。该企业
则认为王某因病长期无法坚持正常工作,且劳动合同已经期满,企业有权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
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二、企业支付给王某相当于其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三、企业补发王某病假期间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评析】本案涉及两个关键问题:
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是否可以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延续劳动关系需要双方订立新的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自愿原则,这也就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时,企业和劳动者都有权不与对方续签劳动合同。该企业不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对这个问题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还有不少职工没有正确的认识。
二是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应履行哪些义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1、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当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4、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手续等。5、对于劳动者患病,或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的,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本案中用人单位未履行相应的义务是不对的。此外,该企业对患病职工只发生活费的做法不妥,劳动者应当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和病假工资;要求王某自负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也欠妥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随意转由劳动者个人负担。
案例二:劳动者因工负伤,应续签劳动合同
【案例】近日,西城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判决原告某出租汽车公司与被告宋某续签劳动合同;原告退还被告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共计1.4万余元。
原告某出租汽车公司诉称:1999年1月,我公司与被告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及营运任务承包合同。20xx年2月,被告因疲劳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有关部门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20xx年1月20日,我公司与被告续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xx年1月31日止。根据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我公司通知被告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按规定给予被告一次性补助。被告的个人行为致使《营运任务承包合同 》中止,属被告的违约行为,故起诉要求不与被告续签劳动合同,不退还被告的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
被告宋某辩称:我于20xx年被评定为7级伤残,不应适用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风险抵押金,故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应予以退还。
法院认为:被告于20xx年1月进行了工伤认定,故原、被告之间的纠纷不适用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续签劳动合同。被告因工伤致使《营运任务承包合同》无法履行,不属于被告无故违约,故被告要求原告退还部分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理由正当。
【评析】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工致伤残后,如劳动者主动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本案中出租车公司通知被告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律规定,因此无效。但如果被告不主动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相关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因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工伤人员续签劳动合同时谨慎选择,协商一致,不可单方面强行抉择。
案例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争议
【案例】刘先生在某公司已经连续工作多年,公司只与刘先生签订过一次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此后双方虽然未再续签劳动合同,但还是继续保持了原工作关系。工作中,刘先生听说劳动法规定:只要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是,刘先生就格外关注自己的连续工作年限。某日,刘先生计算出刚好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于是就找公司领导商议,要求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续签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领导认为公司的后续经营存在一定问题,目前难以与刘先生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表示:由于工作疏忽,多年来未与刘先生签订过劳动合同,以致双方长期处于无合同状况,现愿意马上与刘先生续签一份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可是刘先生不同意,坚持要求
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经过几次协商,双方还是各持己见,以致合同续签的问题一时难以确定。
一个月后,公司发现刘先生仍然坚持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是就书面通知刘先生:如刘先生在一周内不与公司续签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公司只能依照规定通知刘先生终止劳动关系。接到公司的通知后,刘先生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公司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刘先生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自己在公司已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用人单位就应当与自己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认为: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协商一致,公司只同意与刘先生续签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公司可以按规定提前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刘先生在未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工作年限满十年即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以上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标志,订立(包括续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那么,当事人未签订劳动合同(或经协商不一致签订不成)但又维持劳动关系的性质如何确定?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了劳动义务的,当事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成立”。根据以上规定,当事人符合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条件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确认当事人双方之间具有劳动合同的关系。由于“应订未订”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当事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限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该条款对当事人双方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期限作了规定。
那么,当事人之间未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时,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依据前条规定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方式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状态,用人单位未依据《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又继续保留劳动关系状态,而此时用人单位尚未依据规定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在此前提下,劳动者提出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订立。
本案中,刘先生在三年期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当事人之间未再续签劳动合同,刘先生与公司属于“应订未订”的劳动关系并处于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的状态。此时,用人单位如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提前通知刘先生终止劳动关系的,则双方劳动关系可以按公司的通知而终止;但刘先生在公司依据规定提前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之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四:强迫续订劳动合同应为无效
【案例】王某是某公司的部门经理,20xx年12月,与公司签订的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他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书面报告。合同期满后,去人事部办理调离手续遭到拒绝。理由是,根据《员工守则》规定,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所以必须与公司再续签两年合同,否则就要交20xx元违约金才能调离。
【评析】公司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双方是否续订合同,应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员工守则》只是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即使该守则在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就已颁布实施,但鉴于该守则只是一个一般性的约定,针对的对象是全体员工,而劳动合同只针对特定的当事人。当初他和公司签订的是三年期劳动合同,不管是公司疏忽也好,爱才也罢,总之是以特别约定的方式排除了《员工守则》的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两者对服务期限的规定发生冲突时,按照“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应执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至于交20xx元违约金才能调离的说法,同样没有任何法律根据。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即只有发生了一定的违约行为,才发生违约金的支付。劳动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而告终止,其间并无任何的违约行为,故而20xx元违约金无从说起。
劳动合同 篇5
劳 动 合 同 书
单位名称(甲方)
职工姓名(乙方)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所有制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劳动手册编号:
外来人员就业证编号:
现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月)。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从事 工种。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小时工时制,按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l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合同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五、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做好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为乙方缴纳劳动保险费。乙方按国家和省规定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劳动保险费。
2、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各种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产假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育和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年,否则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甲方培训费。
八、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和续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1)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4)依法服兵役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九、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
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
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一、合同鉴证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经同级劳动部门鉴证;经鉴证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应重新鉴证。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人(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合同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劳动者姓名)(劳动保障卡号: ),
于 年_月进入本单位(劳动保障证号:)。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年_ 月_ 日至 年月_ _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 三十七 条款(款项摘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于 年月日与其终止□/解除□(两者“√”选其一)劳动合同(依据合同法三十六条解除的应选择:□单位提出/□个人提出)。
如对本证明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 位 盖 章)
年月日
注:1、证明内容应当填写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据《合同法》第36条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其中劳动者本人提出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此证明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劳动者本人,一份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其
中非本市户籍人员选择回原籍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存入个人档案中的一
份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本县住址: 户籍所在地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工作任务约定为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由甲方安排。以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作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
第五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元。
第七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元。 (二)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实行计件定额、多劳多得。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七条中明确。
第八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乙方本人同意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可延期支付,但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5日。
第九条 因乙方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或经济处罚,可从乙方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安吉县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安吉县最低工资80%的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方应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工作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
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十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或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乙方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一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乙方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①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②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③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如双方对乙方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乙方未履行的合同年限,每满一年向甲方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
十、其他
第三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①保险费用缴纳;②乙方提供体检证明,并如实告知甲方曾经从事行业和身体异常情况;③特殊工作岗位的乙方需与甲方另行签字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实,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满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性别 : 身份证号码:
因原因,乙方向甲方申请中止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中止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年 月。
二、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乙方不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不计算本企业的工作年限,乙方的任何行为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三、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资、奖金、专业技术职务津贴等薪酬福利待遇。
四、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乙方的社会保险关系停止缴纳。
五、因乙方离岗日期较长,甲方不再保留乙方的岗位。
六、劳动合同中止期满,乙方愿意回甲方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甲方可根据实际岗位需要对乙方进行考评,合适的予以安排上岗。
七、劳动合同中止协议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回原单位的,甲方可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八、劳动合同中止期满,乙方若提出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中止协议,须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九、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发生
变化时,可以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十、本协议自劳动合同中止期限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一 年 月 日二○一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9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局制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日。本合同 终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 ,达到 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 工作制。
第五条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乙方执行 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 ,工资支付按 执行;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
第八条乙方的保险待遇按 执行。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京劳关发〈1995〉45号),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欢欣鼓舞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京劳关发〈1995〉163号)执行。
第十七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10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身份证: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 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劳动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应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 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和乙方的工作岗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南昌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支付办法和标准如下:__按每月:3500元/月_,到月支付70%的工资款,剩余款协议解除一次性付清__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假
甲方按月实行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九小时制度(含夜间加班)。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但不得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
第五条 劳动(机械操作)条件
(一)乙方在机械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作业。
(二)乙方每日负责机器的检查及保养。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协议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甲方有权按国家和南昌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
第七条本协议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的内容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
(三)双方就本协议解除条件的约定:
1、乙方在操作机械过程中要规范;2、听从甲方工作按排。
第八条 违反本协议的责任及其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在作业过程中,人为损坏机械,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先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