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荐】劳动合同汇编6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编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 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要求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带薪年休假和国家法定节日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对乙方实行 工资制度。
乙方工资标准为每月 元,其中基本工资每月 元。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每月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x年x月x日起。
C、以完成x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个月的试用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x省(自治区、直辖市)x市(县)x路x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或岗位)担任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没,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x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x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x)。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60日仍未与甲方办理交接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发放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劳动合同 篇3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理由有哪些?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这其实是一种误解。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理由有哪些呢?
案例:
小洋在一家化工厂工作,不久前他因在工作期间,违反单位规定吸烟,遭到了辞退。对此,小洋觉得难以接受,他表示自己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领导怎么能因为一件小事就辞退人?
我们的观点:
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而不是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铁饭碗”划上等号是一种误解。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四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是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情形;
三、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
四、经济性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协商解除的方式外,还包括预告解除,即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即时解除,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 篇4
说明:本保密协议适合对象为一般员工,协议中特别强调了知识产权归属、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便于新入职的一般员工更好的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内容。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作为甲方或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合作公司和关联公司(以下统称“甲方公司”)的新入职员工,工作中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乙方自愿与甲方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乙方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甲方公司“商业秘密”是指:甲方公司未曾发表、未曾公开的、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甲方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只限特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信息。
2、乙方对甲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其内容和范围包括并不限于: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
经营信息:反映或描述甲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经营决策、经营规划、经营战略、开发计划、研究报告、价格资料、财务信息、财务报表、资本运作、营销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招投标标底及标书、合同等。
技术信息:甲方公司掌握、使用或拥有的设计、程序、配方、技术方案、生产工艺、制作方法、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技术文档、设计图纸等。
管理信息:甲方公司所使用的管理诀窍、管理规划、管理策略、管理方法、商业模式等。
软件系统与数据信息:甲方公司电脑系统所存储、使用的电脑软件、电脑软件处理流程和结构设计、电脑程序代码、电脑数据库、电脑文档、电脑数据、电脑系统登录帐号、密码、操作方法,以及其他以电子形式存储于电脑上的信息。
(2)甲方公司保密管理规定及其它规章制度规定的保密信息。
(3)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完成的发明创造、作品、策划、创意、软件、编程、数据库等。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公司对其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属于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5)其它保密信息:
3、甲方公司“商业秘密”的记载形式不受任何载体所限,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函、传真、磁带、磁盘、电脑、硬盘、仪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或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注:上述商业秘密内容范围仅供参考,实际签订协议时应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增减、修改。)
二、关于知识产权与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
1.关于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的界定。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乙方除署名权外不享该秘密的其他权利。
2.关于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并书面确认,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否则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技术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三、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维护甲方公司商业秘密,履行保密职责;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保密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制度,严格执行甲方公司规定的保密措施。
2、乙方不得披露、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播、出版、转让、处分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公司其它职员)知悉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3、乙方不得窃取、刺探与本职工作或者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
4、乙方履行职务的需要时可使用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但不得未经甲方公司许可、授权擅自复制、拷贝、转发、传输等。乙方在履行职务之外不得使用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
5、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信息,无论其记录的载体属甲方提供或乙方自备,乙方均负保密责任;
6、无论是否在甲方公司办公场所内,乙方对其所持有或保管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信息均负保密责任;
7、乙方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8、乙方不得利用职权强制其它员工违反保密义务;
9、乙方应当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离职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将其所持有或保管并记载着甲方公司商业秘密信息的载体返还给甲方,或将记录在乙方自备载体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信息转载至甲方提供的载体上并将自备载体的信息消除;
10、乙方如发现甲方公司秘密被泄漏或者自己过失泄漏甲方公司商业秘密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保密期限
1、保密期限自乙方知悉之日起至甲方宣布解密或信息已完全公开之日止。
2、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保密义务不因甲方公司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而无论劳动合同因何种原因解除、终止。
3、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保密义务不因乙方离职而免除,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4、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本条款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保密协议,甲方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给予乙方处罚和处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视为乙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甲方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甲方公司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违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国家行政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1、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2、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当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协议与《劳动合同》联合使用,同时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由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5
用人单位:(甲方)xx市培训学校
法定代表人:xxx,校长
劳动者:(乙方) 性别 民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如下教师聘用合同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本学校教师,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如有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甲方聘用乙方具体从事教师岗位的教学工作。该工作岗位在甲方的设在金厂镇的外语学校。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不得拒绝。
三、乙方每周工作五天,其中每周三到周五到学校备课,每天工作7个半小时,上班时间为早8时,下班时间为17时。每周周六、周日上课,周一至周二休息。国家法定假日休息。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工资人民币600元,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金200元。该工资于每月15-20日领取。乙方如有事假,按月工资的日平均标准按日扣减工资。月病假10日以内,每天扣发日工资标准的50%。病假超过10日,从第11日起按日平均标准每增加一天病假,扣减一日工资。应乙方要求,社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基金随同工资发放,由乙方自行交纳,甲方不承揽责任。
五、甲方对乙方的试用期为 2个月,试用期间,不发给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试用期满开始,甲方应该为乙方发放交纳的社会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每月200元,按月随工资给付乙方,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险部门交纳,如乙方未向保险部门交纳该基金,甲方不再承担为乙方交付社会保险责任,乙方无权就社会保险问题对甲方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六、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工作交接,如乙方没有得到甲方的批准、也未办理工作交接而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赔偿责任。违约赔偿金为甲方另行聘请教师所需要的培训费和应付工资的总额。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1、连续迟到、早退5次以上、月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含5次、10次);
2、连续旷工2天、月累计旷工3天或]弃课一天以上(含2天、3天、1天);
3、连续病假超过30天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的;
4、连续事假15天对甲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
5、不服从学校领导、经批评教育不能认识或改正错误的;
6、不团结同事并与同事发生口角或冲突的、或在背后贬低同事、或散布不利于团结语言、或有故意损毁他人名誉的;
7、不能礼貌对待学生及家长与学生或家长发生冲突的、或体罚学生造成相应后果的;
8、被学生和家长投诉3人次以上的(含三人次)
9、故意损坏或侵占公私财物或拾取学生家长遗失物品隐匿不还的;
10、不服从甲方正常工作岗位调动的;
11、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经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以甲方的考核标准为评价依据。)
12、多次违反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能认识或改正错误的;
13、有违法行为而受到司法机关查处的;
14、签订本合同时对本人自然情况、身体健康情况、其他劳动关系、社会行为表现等与本合同相关情况有故意隐瞒经甲方核实的;
甲方:乙方: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6
劳动法病假制度的规定中,在员工的病假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病假在劳动法规上称作“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根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根据两个因素来确定:一是本人的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二是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具体的医疗期长度如下: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有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小编希望劳动者勇敢的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选择忍气吞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