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职场文书 > 工作计划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时间:2023-02-05 20:07:05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9篇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9篇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妇幼卫生工作计划9篇,欢迎大家分享。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篇1

一、奋斗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xx万以下;

2、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

4、婴儿死亡率控制在xx‰以下;

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

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

7、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80%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80%;

8、提高婚前保健水平,婚前医学检查率≥85%、疾病检查率达到20%;

9、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80%;

xx、新生儿听力筛查率≥60%;

xx、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2‰以下;

12、妇女常见病筛查率≥8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个中心,全力抓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1、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加强与新农合政策衔接,基本实现农村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服务,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xx0%。

2、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强化项目信息报表的时效性和数据质量,叶酸补服率达90%以上。

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提高到85%,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80%以上。

4、为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xxx筛查工作,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

5、县级保健机构要认真履行妇幼保健技术培训和指导职能,积极为城乡妇幼保健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为不具备提供妇幼保健技术的城乡所在的群众提供妇幼保健技术服务。

(二)以妇幼保健卫生服务能力为抓手,不断提高妇幼卫生工作水平。

1、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①根据妇幼保健院实际,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分析,明确功能定位,实行分类指导,巩固和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成果。

②加强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进一步加大妇幼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妇产科、儿科建设力度,积极向省厅争取项目支持,努力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保健服务和产儿科临床必需设备。

③县妇幼保健院争取今年完成保健大楼建设,确保我县县级儿童保健门诊建设顺利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同时协助各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

④继续巩固“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成果,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明确各级职责,乡、村两级负责筛查高危孕产妇,并按照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转送至县级有技术能力的妇幼保健机构。按《江西省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评估标准》,在20xx年7月底前迎接市级对“县级产科急救中心”重新评估工作。省卫生厅于8月份对 “县级急救中心”进行抽查复评。

⑤继续创建“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工作,针对乡级所有助产人员组织产科基本知识的强化培训,完善乡级产科基本设备配备标准,按填平补齐的原则,逐步配齐必需的产科设备。

2、加强妇幼保健队伍建设。

①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人员培训。要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人员的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②产儿科技术培训。组织县、乡级产科,儿科,保健人员到省市培训,内容包括产科诊疗常规、产科、新生儿科急救知识和技能、新生儿复苏、儿科诊疗规范、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县级保健机构组织乡、村级人员培训,内容以强化产科、儿科“三基”知识和技能、产科、儿科诊疗常规,新生儿复苏技术水平和村级保健常规为主。

③为提高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业务人员的急救能力和技术水平,开展县级产、儿科人员的进修培训。20xx年全县至少要安排3名县级或乡级人员(产科或妇幼保健人员2名,儿科人员1名)到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修,其中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不得少于1人,每人进修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重点掌握产科急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技术操作规范、儿科诊疗规范、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新生儿复苏技术以及妇幼保健技术等。

3、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管理。

①加强“母婴三证”管理。要严格机构、科室人员和技术的准入管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加大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等违规行为;认真落实《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检查工作;积极开展爱婴医院复评工作,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切实加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②积极抓好“两纲”规划和评估工作。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系统发展纲要》及《贯彻20xx—20xx年江西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制定适合本县实施20xx—20xx年“两纲”规划。

③开展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落实死因控制关键措施,杜绝可避免的死亡,建立危重孕产妇监测评审制度。

④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减少母婴传播疾病对新生儿的传染。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⑤抓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卫生保健管理率提高到80%以上。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江西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指导托幼机构开展儿童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抓好新生入园入托体检及老师健康检查。

⑥规范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认真做好乡级妇幼卫生信息报表的培训工作,规范各项妇幼工作资料收集、统计、上报工作,加强妇幼卫生统计信息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⑦继续抓好孕妇学校、育儿学校的管理,力争今年开设新婚夫妻学校,以孕妇学校及育儿学校为龙头,带动全县妇幼保健工作。

4、继续深入开展出生缺陷防治。

①积极推广免费婚前保健工作,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5%以上。疾病检出率达到20%。

②组织开展防治出生缺陷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按照《江西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健全产前诊断网络,积极推动产前筛查工作,规范遗传咨询和B超产前筛查技术。

③落实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xx年版)》,推动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

5、大力实施妇幼卫生项目,深入开 ……此处隐藏11849个字……生机构的发展模式

设置床位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剥离住院业务,以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为主要职能,统一名称为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实现内部功能、科室布局、业务流程的标准化设置。

(二)落实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建设,提高公共卫生能力

在确定区县妇幼保健机构专业公共卫生职能后,各区县要通过资源调整、改造、扩建、新建等方式,改善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确保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业务用房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房屋功能要符合妇幼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工作需求。依辖区人口房屋面积要达到2500平方米、3500平方米、4200平方米三个标准。凡按要求时限和标准完成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区县,经市发改委、市卫生局验收合格后,由市发改委给予资金奖励。

(三)依据相关政策,配齐妇幼保健工作人员

根据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卫妇字2号),参照辖区人口核定编制,配备工作人员,一般应在40-7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要占工作人员总数的75-80%。新进保健人员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要到市妇儿保健中心接受为期一年的岗位培训。加强现有岗位人员培训,通过三年时间,强化区县妇幼保健力量。

(四)确保经费,保障公共卫生工作开展

依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要求,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实行预算科目单列,保证经费足额、按时拨付。其中,人员经费按照编制拨付;妇幼卫生群体保健经费,要严格依照市政府《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津政发18号)文件要求,按照0.5万元/万人口的标准,认真执行,并随着经济增长和妇幼卫生工作的发展而增加;公务经费要按照工作需要核算,并认真落实。

三、保证母婴安全,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一)强化责任

继续实行孕产妇死亡控制的领导责任承诺,强化区域管理,实现有效控制。实行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和归因分析,对可避免因素所致死亡进行责任通报和明令整改,对实现年度承诺目标的区县和对抢救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机构进行表彰。

(二)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

1.提高社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工作积极性。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实施以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为考核标准的妇幼卫生工作资金分配方案。

2.加强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的使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提高孕妇早孕建卡率,二、三级医院要做好孕妇接诊的信息录入。同时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做好外来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

3.做好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之间的转诊沟通,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鉴别转诊和全程监护。

(三)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发挥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中心的作用,加强抢救中心与基层单位的联系沟通,保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得到救治,保障母婴安全。

(四)继续加强各级产科建设和管理,强化助产技术服务等院内感染控制的规范、培训和督导,实现产科设置和服务的规范化,提高产科质量。对全市二级以上助产技术机构实施校验。

(五)定期开展辖区围产协作组活动,进行孕产妇死亡或危重病例讨论,推动产科技术水平的提高。

(六)根据《天津市新生儿死亡病例评审制度》,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进行新生儿救治讲座和典型病例讨论,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四、深入推进《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xx-2013年)》的贯彻实施

(一)继续推进12项免费惠民项目的实施,严格质量控制和环节管理,及时确诊,适时干预,提高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受益率。以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资金分配办法》为指导,规范进行全市惠民项目。

(二)做好与教委、人口与计生、妇联等部门的协同合作,积极推进儿童肥胖干预、心理行为健康、视力保护、龋齿防护、生殖健康等项目的社会发动和健康促进,实现健康教育进课堂、进社区和部门信息共享。在全国率先推进学前儿童常规血压监测,20xx年实现全市托幼机构信息联网,在散居儿童系统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实现集体儿童的生长发育、营养摄入、健康状况的动态管理与监控。

(三)加强剖宫产控制,在物价、社会保障部门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将剖宫产率与产科执业校验管理相结合,确保剖宫产率的有效控制。

(四)实施《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xx—20xx年)监测评估方案》。从政策环境、过程指标、项目绩效、人群满意度、社会影响、卫生经济学等方面综合评估项目工作,示范和引领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的高效率、高水平运行。

(五)和分析数据成果,形成众多高水平学术文章和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五、做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一)通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规范基层产科服务。

(二)做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以健康教育、个案咨询指导、免费进行叶酸水平监测、进行每日补服记录、全程结束结果反馈、分娩结局追踪等形式,提高目标人群的依从性。

(三)以国家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为契机,提高社区妇女保健服务能力。

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津卫妇4号),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安全。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七、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全面实现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

八、加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

(一)制定天津市妇幼卫生健康教育规划,指导我市妇幼卫生健康教育事业发展。

(二)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队伍,每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要有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统一培训。

(三)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示范基地。

(四)形成并完善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系列教材。

九、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强化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严厉查处无证从事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广告的行为。 工作计划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9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