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小区保安奖罚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住宅小区保安奖罚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住宅小区保安奖罚制度1
一.口头警告。并处以10元罚款。
1.岗上姿态不佳者(蹲、靠、倚)。
2.看书、看报、看刊物、听广播。干与工作无关之事者。
3.对客人态度生硬,语言不文明者。
4.着装不整,工作松散者。
5.写字楼大堂保安人员7:00-23:00进入收发室者。
6.工作不主动,对交办事项办事不力者。
7.不按时到岗训练,进行培训者。
二.书面警告,并处以20元罚款
1.在任何岗位扎推、聊天、嘻笑打斗。
2.不得擅自脱岗、串岗、漏岗。
3.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管不问造成严重后果者。
4.到大厦内各商店、单位(管理处)打电话聊天者。
5.不服从班长命令者(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除名)。
6.各班必须24小时有外围岗。
7.在公共场所吸烟者。
三.严重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
1.上班时间睡觉者。
2.在大厦内随意小便者。
3.上班前饮酒者,不准上岗,并计旷工一日。
4.弄虚作假,提前签登及后补巡逻记录者。
5.故意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者。
6.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凡有以下情节者除名
1.上班时间饮酒、下棋、打牌、聚赌者。
2.故意破坏公共财产、大厦设施者,按物品原价之三赔偿。
3.搞帮派、小团体活动,诬告打击他人者。
4.年累计旷工三日。事假月累计三天者(特殊情况除外)。
5.无故违抗公司领导指派的工作,经劝阻仍不听者。
6.年累计二次严重书面警告者。
7.侮辱、殴打客人、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8.擅自向客人或工人索取金钱、财物者。
9.行为不检,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五.对班长要求
1.每天接班后十五分钟内必须把排班表交至管理处,下班前必须将巡楼时间记录表、巡楼报表、日报表、物品放行单及意外报告交至管理处。违者书面警告一次开罚款20元,第二次严重书面警告交罚款50元,第三次降职。
2.班长在检查工作中,凡不认真检查,遗漏情况造成不良后果书面警告一次并罚款20元。
3.每小时巡视所有岗位一次,所带对讲机不得关闭,违者口头警告一次并罚款10元。
4.班长巡视后应在各区大堂办工,随意离开者口头警告一次并罚款10元。
5.不能很好地把管理公司的`工作意图和各项管理规定理解并贯彻执行下去,影响管理公司工作进度者降级并罚款100元。
6.对下属人员督导不周,发生事端或重大事件者降级并罚款100元。
六.处罚措施
1.所有罚款按累计次数成倍进行处罚。
2.所有保安员每月罚款累计超过150元者(包括150元)除名。
3.每班每月罚款总金额累计超过300元的班长降为队员。
4.班长罚款金额按全班累计罚款总金额的20%给予处罚(班长个人罚款除外)。
5.以上所有警告罚款,被处罚人员必须签字认可,否则视为自动辞职。
住宅小区保安奖罚制度2
为加强保安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保安人员的自身素质,充分调动保安人员工作积极性,做到奖优罚劣,利用奖罚制度规范保安人员的工作行为,现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如下: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因工作表现突出 ,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
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
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
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维护公司声誉、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对保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7、有其它功绩者。
二、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执勤时佩戴饰品(如戒指、项链等);
3、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三、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 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 因工作失职,客人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 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 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四、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 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处罚者;
2、 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 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 执勤时谈情说爱者;
6、 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7、 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人钱、物者;
8、 以酒店名义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给企业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9、 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者;
10、 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酒店造成严重影响者;
11、 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2、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