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间备件库管理制度(精选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间备件库管理制度(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车间备件库管理制度1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结合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车间所有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3.本制度中若某些规定与《员工手册》中规定有争议的最终按《员工手册》中规定执行。
4.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产部。
二.考核管理
1.车间所有操作人员工资计算方式统一为:计件模式。
2.车间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打卡。
3.上班后5-10分钟为车间早会时间,所有车间人员必须参加早会,若遇特殊情况必须说明原因否则按迟到处理。
4.车间员工请假需提前1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请假条经同意后方可请假。
备注:
a、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无故缺席者视为旷工。
b、先离开再补假的一律视为旷工。
c、请假具体细则请见《考勤管理规定》补充细则。
5.车间所有人员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各小组内当天请假人数不得超过1人,请假天数一律不超过10天,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先说明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
6.车间员工(签订合同正式工)主动离职需提前向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提前天数按劳动合同上规定天数执行,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3天,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辞职期间,员工不得无故请假,若劳动合同注明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则员工必须工作日满一个月方可离职,未满离职天数按每天50元对其进行扣除。
7.上班期间车间员工禁止在车间内部接听与工作不相关的私人电话(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到车间外部接听,时长不超过五分),禁止在工作时间玩手机,违反者按违纪处理。(包括组长或组长以上等)。
8.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以任何理由拒绝其工作安排;因车间生产任务需要安排加班时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同意请假者)不允许擅自离开,未经同意后擅自离开按旷工处理。
9.车间全体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整齐着装工作服、佩戴防静电手环,不得穿拖鞋、露肩背心进入车间,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0.上班期间禁止将私人物品、零食等带入车间,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1.未经同意私自挪用他人工具者一经查实按严重违纪处理。
1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若此行为经查核实,员工按实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将予以辞退处理。
13.车间每月结合产量、质量、综合纪律评选出一名优秀员工,给予300元现金或等值物品奖励,并在全公司通报表扬。
14.当天值日人员负责对车间卫生进行清扫,离开车间时,关闭门、窗电等。
三.质量管理
1.车间应严格执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生产。
2.车间月成品送检合格率不得低于98%。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有专人指导方可上岗操作。
3.对关键过程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4.原材料、半成品、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若需要让步接收,需要办理让步接收手续。
5.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6.车间区域划分明确,产品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
7.生产中因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导致产品报废,经查实后将按产品成本价格的(10-20%)要求个人赔偿。
8.新制作的测试工装应专人进行检查和校准,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严禁在使用中故意磕、碰、摔、划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违反者按严重违纪处理。
10.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使用完后按规定摆放到指定位置,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1.未经相关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参数,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四.作业管理
1.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3.投入车间生产加工的所有产品必须填写《生产记录单》。
4.生产流程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组长或车间主任报告。
5.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应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内。
6.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乱丢物料,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7.车间人员下班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并清点当天生产数量,并填入《每日生产记录单》,数据必须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伪造数据者生产记录数据一律清零。
8.车间人员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规程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流程等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并按严重违纪处理。
9.车间人员操作时必须对所有产品进行编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表单,若不按要求对产品进行编号或不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表单者,一经发现将按违纪处理。
10.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五.其他管理
1.车间新招员工试用期间每天必须填写个人《每日生产记录单》,试用期工资按照宁波市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过后实行计件模式。
2.所有人员对公司的任何合理化建议一经批准采用后,参照员工守则中《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发放。
备注:
a、违纪按10元/人/次处罚,严重违纪按50元/人/次处罚。
b、旷工为严重违规,旷工按(20元/时)元处罚。
c、一月累计违纪5次以上,一月累计三次严重违纪或旷工3天,公司有权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此处隐藏8410个字……不出勤者,无故离岗超过一个小时的,未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均视为旷工。1、凡旷工者,每旷工一天,按当日工资的两倍扣发薪金;
2、凡旷工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3、当月累计旷工3天将扣除当月工资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公司将酌情作出辞退处罚,并不予任
何经济补偿。
六)、员工外出
1、员工因公外出前必须获得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时申明回到时间。未获批准而私自外出者,一律
按旷工论处。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外出还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所有员工外出前必须按要求据实在《外出登记本》上填写相关事项,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方可
外出。回岗后,报请前台文员如实注明到岗时间,并请相关领导进行到岗确认,谁批准谁确认。
3、员工外出一天以上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4、《外出登记本》不得由他人代填,并由前台文员统一妥善管理。
5、原则上员工必须回到公司上班后方可外出工作,特殊情景,须提前申请。
6、员工外出不能按时回到,必须提前向批准人联系,说明原因。如批准人认为原因合理可在批准栏
内作简要说明,以便考勤备案;凡不能说明合理原因而又未能按时回到者,一律作早退处理。
7、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在对“外出登记”进行审核签名确认时,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对员工申请外
出的单位、客户名称、事由、时限等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
8、人事行政部如经过核实发现审批环节存在放松管理、不负职责等行为,必须向总经理汇报,处理
意见须存档并作为对当事人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
9、如因公需外出且时间紧迫,可视具体情景灵活处理,只需经直属领导口头批准即可外出,事后须
作补办登记和书面说明,批准人签字证明。
七)、加班
1、工作日加班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至总经办,由总经办负责签
收,并注明加班时间,日期和钟点。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平时每小时按1、5倍计算,周末按每小时2倍计算,批,节假日按3倍计算。(注:加班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以1小时计算;半小时(含)以下不做加班计算。)
2、法定假日加班者,须提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由总经办签收,并注明加班时间,日期和钟点。
3、如不能在加班后3天内交出加班申请,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八)、请假
1、员工请病、事假,时间在一天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天或以上须上报总经理审批;员工请婚、
丧、产假、年休假,均由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都须经总经理审批。
3、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获批准后,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并做好交接手续后,
方可离岗。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因急事、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不能提前请假者,须在当天上班后2个小时内亲自电话向相关的领导请假并清楚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有效,到岗当天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后由部门经理安排代职人员暂代其工作;总经理、部门经理级人员请假时须将行程和时
间安排通知人事部备案。
5、《请假单》由人事部存查,请假人应按期回岗,回岗后须到人事部销假,并供给相关证明材料。
6、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
均以旷工论处。
7、如发现员工之请假有虚假情景时,一律按旷工论处,并给予书面警告。
8、因私事请事假,当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当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出部分按旷工论处。急事或
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将酌情处理。
9、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及法定节假日。
九)、病假
员工请病假须持区级以上医院之合法病假证明(盖有医疗单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急诊证明及病历一并交人事部。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1、当月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凡超出部分一律以事假论处。除经总经理特
别批准者外。
2、病假两天内按基本工资的70%发放,两天以上按基本工资的20%发放。
3、请病假未经批准却自行离岗者;事前未能办妥离岗手续,但回岗后又未能按要求办理补假手续者。
一律视为旷工。
4、若员工请病假属欺骗行为、使用虚假病假证明或伪造病假证明者,除被公司书面警告外,还按相
当于旷工处罚的双倍来进行惩罚。累犯且情节异常严重者,公司即可对其作出辞退处罚,并不作任何补偿。
5、对长期或经常请病假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并按正常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办理。待其病逾
后,凭医生开具证明,公司根据当时职位状况,在许可的前提下,优先再聘用。
6、员工住院或经总经理异常批准的病假期满后,由就医医院开具健康证明。
a、对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其健康问题是因公事所致,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作出补偿。
b、健康状况贴合要求者,需经原所在部门进行一个月的试工考评,试工期间按原标准发放工资及福利。到达工作标准者留职。达不到标准者,公司将另行安排。若员工对安排拒不服从,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的补偿。
7、未能按规定出具相关证明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十)、事假
1、因私事请事假,当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当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出部分按旷工论处。急事或
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将酌情处理。
2、事假半天以内可按小时计,超出半天按一天计算。
十一)工伤假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五、员工的招收与辞退
1、所有员工进公司入职均需按正规程序经部门负责人面试和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可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享受公司各项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应尽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3、员工辞职必须按程序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书,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且由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后生效。
六、工作服管理
1、所有员工都要维护公司形象,上班时间统一着装,衣着整洁。
2、员工因故离开公司,厂服洗净后和储物箱钥匙一同交回。如有遗失须按成本价赔偿。
八、厂房的清洁
1、公司配备常规洁具,每日下班后要做好保洁工作。如有提前者罚款10元。
2、每日做常规清扫,每两周做一次大扫除,并由理解公司行政人员检查。
具体要求和清洁卫生分区见行政前台相关文件。
自本制度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行期。期间如发生异议,经酌情修改后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