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奖励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奖励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教师奖励制度1
(一)教学奖。每个教职工都应为教育教学作无私奉献,成绩显著者除精祌奖外,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艺体方面在全县以上〔含县)比赛中,获团体一、二、三名分别发给辅导教师40元、30元、20元奖金。学生个人获第一、二、三名的按每人30元、20元、10元计算。累计发给辅导教师奖金。
(三) 担任本校、城关镇、县教研室指定专题研究的公开课教学,教一课时酬金分别为10元、20元、30元。
(四) 在县以上(含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教学经验文章,省、市、县教学论文一、二、三等奖:省90,80,70 ;市:60,50,40 ; 县:30,20,10。学校发给同稿费等额的奖金;在《潜川报》《巢湖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发表宣传报到学校的新闻稿件,学校奖励一倍稿酬;辅导学生在县级 以上报刊发表习作,奖励辅导教师10元;学生在镇以上知识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学校分别给予辅导教师30元、20元、10元奖励,在校知识竞赛中获一、 二、三等奖分别给予辅导教师15元、10元、5元奖励。
(五)县级学生质量统一检测(包括毕业班统考)中,成绩优异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1—3名为一等奖500元,4—6名为二等奖400元,7—10名为三等奖300元。
(六) 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评优活动中,在省、市、,县获得一等奖的,奖金分别300元、200元、100元;在省、市、县获得二等奖的,奖金分别为200 元、150元、80元;在省、市、县获得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150元、100元、50元;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在县、市、省获奖的分别为10 元、20元、40元奖励。
教师奖励制度2
一、所有教师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许迟到、早退、离岗。迟到或早退两次按旷工一节,离岗按旷工处理。
二、有事(病)必须先请假,并写好请假条,一天内(含一天)经校长批准方可离校;一天以上(包括法定假),需请示联校校长。
三、除特殊情况外,教师不得电话请假,搭信请假。
四、请事(病)假,必须自己先调好课,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后方可离校。
五、请事假一天,按15元每天从期末出勤奖中扣除奖金,病假一天,按10元每天从期末出勤奖中扣除奖金,事病假超过10天(不含10天)以上,不享受期末出勤奖。
六、教师父母有病或子女有病,凭医院诊断书,在不影响上课的前提下,经校长批准可以弹性上班,每人每月可以一次且不能超过一天。超过天数按事假计算。
七、迟到、早退、缺升旗、缺会扣除2元每次。
八、教师的出勤情况纳入年终的评优考核。
九、考勤时,发现离岗外出又未请假者,视早退论处。
十、全期教师出满勤的奖励200元。
教师奖励制度3
一、学科教学质量及学科竞赛奖励。
1、乡质量抽测:按均分进行奖励。(40%+及格率40%+优秀率20%+学生人数权重=综合成绩,每超过一百个分点奖励10元,寄宿部超过6个百分点以上计算奖励,不享受寄宿部待遇的老师除外。)
2、学校质量抽测:
(1)四、五、六年级语文,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2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2分范围内(含2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四、五、六年级数学,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4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4分范围内(含4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
(2)一、二、三年级衡量方法与四、五、六年级相同,奖次设:一、二年级奖前两名,三年级寄宿班、走读班各奖前一名。综合科、英语科等学科仿照语、数学科计算方法执行。专职教师所带班级要高出兼职老师所带班级2分,享受寄宿班待遇的要高出走读班5分。
3、县质量检查:集体获前十名的分别奖500、400、300、280、260、240、200、160、120、100元,个人单项奖100、90、80、70、60、50元。(集体与个人不重奖)市级以上加倍。
4、学科竞赛:(属闭卷竞赛)获县一、二、三等奖(含选拔参加省竞赛,视县一等奖看待),每生50、30、20元,省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每生奖300、200、100元。以上奖金奖给辅导老师,若各班抽出集训的,辅导老师得奖额的五分之四,任课教师得奖额的五分之一。其它形式竞赛参照体育文艺比赛执行。
5、单元过关要及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改好试卷,填好录分表上交,过关是否及时以查作业批改日期为准可误差2—3天。)
二、体育与文艺比赛奖励。
1、乡校团体赛前三名,按50、40、30元奖,未设团体奖的情况下,个人单项奖前三名,按20、15、10元奖(奖给辅导教师)。
2、县级团体比赛一等奖300(第一名5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个人单项奖按县设奖的奖次进行奖励,最低名次奖
5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5元(奖给辅导老师)。
三、优课评选奖励。
乡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区以上逐级加倍(二、三等不加奖)。
四、教科研成果奖励。
1、在正规出版社、报刊社公开出版发表的.教育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报告等。市级报刊每篇100元,省级报刊每篇300元,国家级报刊每篇500元。
2、在县、市、省、国家级有关部门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县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20元。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国家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3、县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批准立项的课题、成果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等。立项的课题:县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通过成果鉴定的课题:县级200元,市级500元,省级1000元,国家级XX元。在教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奖的课题按“第二项论文评比”进行奖励。
4、乡、校级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等。一等奖4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教师奖励制度4
一、单项奖励
1、奖励项目
①辅导学生参赛奖。
②学生习作发表辅导奖。
③论文(经验)发表奖。
④报道奖。
⑤教育科研课题奖。
⑥满勤奖。
⑦参与校本研训活动奖。
⑧业务竞赛奖。
⑨个人荣誉奖。
2、说明
①团体获奖。获盛市、县奖励给奖,省级双倍取值给奖。
②有几个辅导者(作者),成果集体共享(各人所占比例,由行政组酌情审定)。
③以上奖励和奖分视当年本校具体情况,再看奖励级别和人数,由行政组集体确定。
二、教学质量奖
1、成绩达标奖。
2、成绩优胜奖。
三、目标管理奖
1、方式。依教师德、能、勤、绩四方面的计分分等给奖。
2、德、能、勤、绩的考评计分依《七星河中心小学教师岗位目标考核细则》相关条款进行。
四、特殊贡献奖
以在某领域做出了公认的重大贡献为依据给奖。
可由行政组加记目标管理分。
五、说明
1、各项奖金额,由行政组讨论依实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