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校园活动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校园活动管理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生校园活动管理制度1
第一条“校园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二条各班主任利用班会课,按《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条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或到专用教室上音乐、美术、语文阅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课程,应组织学生排队前往,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并请值日班干部向授课老师汇报本班学生出席情况。
第四条学生上下楼梯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当人流较拥挤时,应在走廊尽头稍等。
第五条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走廊楼梯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不触摸电器设备,不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第六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设施,不跳校园各处台阶。
第七条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或相关领导,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八条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第九条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大课间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大课间活动一般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带队,加强学生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大课间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活动区域,检查活动器具安全性能。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四)大课间活动应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学生应予妥善安排。
第十条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并上报德育处。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配合教育。
第十一条值日领导和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视,注意观察学生的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做好记载,并将情况通知班主任。
第十二条每一个教职工都有责任维护学校课间秩序,发现学生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教育。
学生校园活动管理制度2
一、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二、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三、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等。爱护公共财物等。
四、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五、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一定要将安全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七、各功能室和各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电工、木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围观。
八、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1、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积极、经常地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安全的重要意义。
2、经常向学生传授、介绍一些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提高学生的安全认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学后要认真检查班级的电灯、门窗的安全,要及时拔下电源插头,防患于未然。
4、学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发生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向学校报告。
5、任何教师都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教师上课时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缺席学生应询问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上室外课时,教室内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留学生必须经课任教师同意,实行谁留学生谁看管、谁负责。任何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放学后要认真组织学生排队离校,学校实行净校制度,避免学生在放学后仍逗留在校园,出现安全漏洞。
7、任何教师都要尊重、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学生校园活动管理制度3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科技活动、实践调查、参观学习等集会及大型集体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
1、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年级主任、班主任,必须对集会,会操,学生外出实践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教师监管,以防意外事故发生。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发生事故,各负责人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专业部长迅速组织好本班本专业部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4、大型集会活动前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5、学校集会、做操等大型活动以班为单位。出入会场有序,到达活动场所,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对措施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主管校长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活动,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2、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3、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活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5、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6、凡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同意。
四、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安排人员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学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6、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7、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8、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9、事故报告、处置联系政教处。
学生校园活动管理制度4
为切实加强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尤其如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要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教育局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学生校园活动管理制度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科学素质与创新意识,健全与完善我校创新人才的培养机制,构建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管理体系,确保我校大学生创新工作系统化、规范化、长期化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领导机构
学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的规划、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团委、教务处、学生创新中心相关负责人组成,挂靠在学生创新中心,负责制定各项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宏观指导各项校园学生科技活动。
2、专家评议机构
成立学生创新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会由有一定学术声望、治学严谨、教学科研工作经验丰富的教授和专家组成,其具体职责是:审核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的可行性;对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对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的成果进行验收和评奖;对重大活动和有关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等。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学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聘任。
3、基层组织机构
各部门在学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学术科技育人氛围。
(1)各学院发挥作为育人基本单位的主体作用,把动员学生积极参与校园学生科技活动作为重要任务。应就本学院学生科技活动做出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条件,既要普遍地提高学生科技水平,又要努力发掘学生科技尖兵。各学院应积极发挥实验室作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开展学生科技活动重要基地的作用,逐步为学生在课余时间开放相关实验室,为学生的课外学习、科研提供便利利条件。
(2)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应把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作为重要任务,把传授知识与培养学生能力和创造精神结合起来,使课堂教学成为学生开展校园活动科技活动的重要场所;使校园学生科技活动成为课堂教学的自然延伸。
(3)班导师、辅导员作为学生的直接导师,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学术著作阅读、参加各类学术竞赛、交流学习研究心得、听取学术报告会、举行学术专题研究活动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学生科技活动。
(4)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研究生会应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组织各类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小制作小发明竞赛、科普知识竞赛、科技服务、科技咨询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园学生科技活动,开办各类培训班,加强同兄弟院校相应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校每年常项开展的示范性的校园学生科技活动有:
(1)“创新讲坛”——通过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及社会精英围绕创新、创业为主题进行的系列讲座,其目的是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大学生科学论坛”——一项群众性论坛活动。其目的在于激发广大学生对科技活动的兴趣,通过论坛的形式使学生之间相互取长补短,交流从事学术科技研究的心得。
(3)“大学生学术科技论文报告会”——面向全体在校大学生举办的科技论文报告活动。目的在于宣传大学生科技成果,鼓励和激励更多的同学参与科技活动。
(4)“大学生科普节”——每年下半年举办的如大学生实验技能竞赛、大学生科普知识竞赛等校级科普赛事。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营造校园科技氛围。
(5)《东大创新》——大学生科技类刊物,旨在鼓励大学生参与科技实践,撰写科技论文,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展示我校大学生科技成果。
2、学校相关部门和学生组织依托“研训基金”进行的群众性科普活动,活动形式如科普讲座、交流会、校园科技竞赛、参观、展览等。
三、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的运作模式
除学校每年常项开展的校园学生科技活动外,其他校园学生科技活动采取项目化运作模式。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的组织,必须是学校相关部门或基层学生组织。
2、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的内容,应结合本部门工作、组织性质或专业方向,以激发学生创新意识、营造校园科技氛围为目的。活动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科学、操作方便、有一定覆盖面、效果显著等。
3、参加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的人员,必须是我校在校全日制学生,如在活动中需有校外人员参与,需另附说明。
(二)申报程序
1、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随时申报、及时审批。
2、申请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的组织,首先需要在“东大创新网”下载专区中下载并据实填写《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经学院团委或指导单位审批签章后,将申请书送至学生创新中心。
3、学生创新中心在接到申请书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活动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活动的主题、内容、组织形式、经费预算和预期效果。审核结果将在“东大创新网”上公开发布,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4、对于已通过审核的校园学生科技活动,学生创新中心将下发活动资助经费的30%作为启动经费。
(三)活动实施
1、在校园学生科技活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立项申请书所规定的内容和事项,按时按计划认真实施,注意保障活动人数、活动效果和活动安全。
2、学生创新中心建立巡视制度。活动实施过程中,巡视员将对活动内容和进展状况进行记录,以便学生创新中心对该活动进行评估并为活动的进一步推进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3、如活动需要延期,活动负责人需写出延期申请,说明理由,经学生创新中心批准后,可适当延期。
(四)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一周内,负责人需填写《校园学生科技活动总结报告》和《研训基金项目财务报表》,并将活动相关宣传品、影音材料等一并提交至学生创新中心,进行审查归档,财务结算。
四、经费管理
学校每年通过行政拨款方式投入专项资金作为“大学生研训基金”,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的经费主要依托于“大学生研训基金”,基金由学生创新中心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1、基金的主要资助对象:每年开展的旨在激发学生创新意识、营造校园科技氛围的校园学生科技活动。
2、基金的用途:主要用于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的相关开支,不得用于差旅费及其他与活动无关的费用支出。学生创新中心对各活动的经费使用享有监督管理权。
3、若受资助的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经费使用不当或执行不力又无具体改进措施,学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暂停或取消资助,全数收回经费,并追究责任。
五、奖励制度
为了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校园学生科技活动,学校将在每年年底召开东北大学大学生科技工作表彰大会,表彰一年来在校园学生科技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组织部门、指导教师和学生。并针对校园学生科技活动的创新性和时效性评选出“最佳活动方案”和“优秀活动方案”予以奖励。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