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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定期抽查制度

时间:2023-06-02 00:46:29
核酸检测定期抽查制度(精选5篇)

核酸检测定期抽查制度(精选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核酸检测定期抽查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核酸检测定期抽查制度 篇1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作出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检测范围。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既有利于巩固防控成果,维护群众健康,又有助于人员合理流动,推动全面复工复产复学,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重要措施。为指导各地在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提出如下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将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作为常态化防控落实“四早”措施的首要举措。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应检尽检工作,全力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加快提升检测能力所需的人员、设备和资金,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为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创造条件。

二、积极扩大检测范围,全力排查风险隐患

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确定并动态调整检测策略和人群范围。

(一)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1.密切接触者;

2.境外入境人员;

3.发热门诊患者;

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6.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

7.监所工作人员;

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和动态调整优先检测人群。

(三)加强公众监测预警。疾控机构定期对普通人群进行抽样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工作。各地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动态推进应检尽检。

三、加快提升检测能力,全力满足检测需求

(一)加强实验室建设。各地要加强三级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县(区)级及以上疾控机构、海关及有条件的县医院实验室建设,使其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对医疗资源相对缺乏、检测能力相对薄弱、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陆路边境口岸城市,要对疾控机构、海关和1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予以重点支持,必要时可采用移动方舱实验室。同步加强其他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实验室建设,使其逐步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

(二)强化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标准体系认证和实验室室内质控,常态化接受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检测机构分批参加室间质评,保证每家机构每年至少参加1次室间质评。检测机构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操作流程,妥善处置剩余生物样本,做好样本使用、保存、上送与销毁工作。

(三)加强人员规范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省市级疾控机构、临检中心、海关全面加强对检验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实验室人员数量质量需求。做到采样人员熟练掌握鼻咽拭子、咽拭子等规范采集方法,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减少技术操作问题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可靠性的影响,实现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规范化操作。

(四)加快设备产能提升。加强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试剂以及移动方舱实验室等方面研究、审批和市场转化,抓紧增加更简便、更高效准确的检测设备生产,特别是核酸快速检测设备的生产扩能,扩大商业化应用,积极组织提升移动方舱实验室等新型检测设备产能应用规模。属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科学评估当地检测需求和设备、试剂和耗材生产能力,制定供求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协调生产企业,根据需求尽快扩大设备、试剂和耗材等产能。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检测所需物资统一调配。

(五)确保信息安全畅通。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受检对象的信息准确、检测结果的规范管理和隐私保护。检测机构向受检对象提供检测证明并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发现检测结果阳性要严格履行报告责任。各地要及时将检测结果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各地区核酸检测相关信息互认共享,在全国一体化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及入境人员版统一标注。对伪造、篡改新冠病毒检测结果等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提高检测效率

(一)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卫生健康部门公布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名单,指定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海关、社会检测机构为“应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指定医疗机构、社会检测机构为“愿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服务。进行较大规模人群检测时,可采用将5至10份标本混检进行初筛的方法,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要加强对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的监管,将检测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业务考核内容,收集检测相关信息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测工作,民政部门协调组织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检测工作,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监所工作人员和新收被监管人员检测工作,海关负责组织境外入境人员、口岸检疫人员检测工作,移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边防检查人员检测工作。教育、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等部门根据各地实际,优先组织、有序引导做好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复学学生、公共交通工具和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复工复产单位新到岗(返岗)人员检测工作。

(二)发挥社区单位作用。社区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社区群众协助、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依法接受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复工复产复学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核酸检测的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有序组织开展检测工作。

(三)完善检测后续工作。检测机构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到检测对象。对检测结果阳性者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社会检测机构要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者信息报告所在县(区)疾控机构。确诊患者立即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无症状感染者按规定对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及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及时订正。各地以县(区)为单位,合理设置隔离点,做到应隔尽隔、应收尽收。

五、强化组织管理,加大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 ……此处隐藏3858个字……套,体温枪1个,水银体温计,隔离锥,护目镜;

2.警戒隔离带数米;

3.文具若干套;

4.充足的电源及照明、遮阳伞、警戒线、扩音器、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取暖设备、无线网络、充电设备。

  核酸检测定期抽查制度 篇5

为全面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好“四早”要求,充分发挥实验室核酸检测在疫情应对与处置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积极应对可能新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出现确诊病例和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后,按照及时、有效、科学、精准的原则,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核酸检测,实现5-7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0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xx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三版)》、《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新冠病毒核酸复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等。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分工

1.县卫健委:

牵头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

督促指导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

本县发生新冠肺炎病例时,迅速调集核酸检测医疗资源,合理确定核酸检测机构及采样点,确保短时间内迅速提高核酸能力;必要时协调上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核酸检测工作。

2.县公安局:

负责核酸采样点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3.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辖区内被检测人员的组织,核酸检测场地选择、准备、现场维护和消毒消杀等有关保障工作。

4.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

结合实际,做好核酸检测所需的各类设备、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的储备工作;加强核酸检测技术培训,建立核酸采样、检测人员后备梯队,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保障全员核酸检测需求;疫情发生时,在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采样、送检、实验室检测等工作。

四、核酸采样和检测队伍准备

(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采样组

组长:

xxx副组长:

xxx成员:

(略)联络人:

xxxxxxxxxxxxx工作职责:

日常情况下负责本单位核酸采样工作;应急情况下接受4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负责全县核酸采样工作。

(二)成立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组

组长:

xxx副组长:

xxx成员:

(略)联络人:

xxxxxxxxxxxxx工作职责:

疫情防控期间,接受县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负责全县核酸检测实验室核酸检测工作

五、核酸检测物资和试剂准备。

我县下辖x个镇,xx个村(社区),常住人口xxxxxx人,按照疫情发生时,5-7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要求测算,采用稀释混样检测技术1:10,日核酸检测份额不少于xxxxx份。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要做好核酸检测所需的各类设备、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等储备工作。检测试剂按全员核酸检测测算需求,备齐核酸提取试剂(96人份/盒)150余盒,新冠病毒的PCR检测试剂盒(50人份/盒)300盒,各类耗材、防护用品均需满足检测需求。

六、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一)加强县级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方案》等要求,加强标本采集、保存、运输、接收整理、核酸提取、试剂使用、荧光定量等检测方法、结果报告、生物安全等全流程培训,确保核酸采样、检测工作人员满足全员核酸检测能力需求。5县人民医院和疾控中心PCR实验室核酸检测工作人员获得检测合格证书的人数要各达到6人以上。

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检测仪器正常运转、检测人员“三班倒”,满负荷检测情况下,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日核酸检测份额合计达736份标本以上,采用稀释混样检测技术1:10,日核酸检测份额合计达7360份标本以上。

(二)依托第三方提升核酸检测能力

依托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提升我县核酸检测能力,积极协调合肥迪安等检测机构加入我县核酸检测体系,签订全员核酸检测协议,增加日核酸检测份额30000份,使得我县日核酸检测份额达37360份,以满足全员核酸检测需求量。

七、统筹调度计划安排

当发生疫情需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时,各镇在全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实施工作。

(一)呼吸道标本的采集。各镇、村(社区)

负责辖区内被检测人员的组织工作,需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被检测人员的通知、登记、宣传和现场保障等工作。

按照每个临时采样点3-5名人员的原则配备工作人员,包括负责人、登记人员和联络员等,抽调成立的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组人员全体上岗工作,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调度,按照每4000-5000名居民配备4-5名采样人员的原则开展标本采集工作。

(二)临时采样点的设置。以划定的最小单位(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为单位6设置临时采样点,由所在的镇、村(社区)

负责选择室外空旷阴凉通风场地,搭建临时帐篷,配备充足的桌椅,悬挂醒目标识,现场分登记区和采样区,配备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每半天对现场相关物品消杀一次,如为室内临时采样点,应使用分体式空调,配备充足的桌椅,室外悬挂醒目标识,入口处设置登记区,采样区内备有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室内环境和物品4小时消杀一次,同时每个临时采样点配备1-2名警务人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中高风险”区域核酸检测全员覆盖。

(三)核酸样本的检测。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安排,第一时间激活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要求,采用混样检测方法开展检测。

检测结果应当在12小时内反馈。

每天定时调度,随时掌握每天、检测试剂、防护用品使用消耗量、库存量,保证储备不少于10天的使用量,必要时调动各方资源全力保障核酸检测的物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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