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值班交接班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值班交接班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值班交接班制度1
1、各科室在行政工作时间之外以及假日期间,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应当根据科室的设置情况,安排医师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在规定的接班时间之前10分钟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薄,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种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每日晨,值班医生将值班期间病员的情况向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8、值班医师不得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经由科主任同意,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值班交接班制度2
1、交班人员应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班表担任值班不得擅自调班或离岗。
3、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变电所,详细了解变电所运行情景。
4、在交接班时间内,一般不可办理工作票的许可或终结手续和一般倒闸操作。
5、交接班必须做到“五清三交接”,即:五清: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三交接:图板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6、交接班的资料一律以所填写的交接班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当遇应交待的事项由交班者负责,凡没有接清楚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双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续资料,双方都应负责。
7、下列情景不得进行交接班。
值班交接班制度3
一、接班者的职责与要求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本车间参加班前会,待主任、班长布置完生产、安全经验分享和其他工作后,立即正点上岗接班。在无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不可抗拒力的影响、突然的发病等),接班超过交接班时间1小时,交班者连班,接班者按旷工处理。
2、接班时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介绍,认真检查与核对上一班设备运转、润滑、工具材料、卫生区域
、安全设施、值班记录等情况。当具备接班条件时,接班者必须在记录上签字。
3、接班时,应对上一班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了解清楚,如接班不清,接班后发现问题,原则上,一律由接班者负责。
4、接班后,应对本岗位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在做好记录的同时,及时向当班班长、主任及值班领导报告。
5、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
(1)区域卫生不符合本单位规定时;
(2)工器具、材料短缺原因不明时;
(3)上班出现的问题交待不清楚时;
(4)上一班中应落实处理的问题而没落实处理时;
(5)原始记录不清、不齐全、损坏严重、不完整时。
二、交班者
1、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所负责岗位和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把隐患和问题留给下班,如确须延续到下一班处理的问题,要向接班者交待清楚,并提请接班者注意,并积极提出处理意见。
2、交班前必须将区域卫生彻底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完好润滑,保持设备仪表工器具材料完好整洁。
3、交班前应填写好原始记录,写好交接班记录。
4、交班者应为下班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并向接班者如实介绍情况,交待注意事项,耐心回答接班者提出的问题。
5、交班时遇有事故发生,应暂停交接,先行处理事故,经协商同意可与接班者共同处理或交由接班者处理,一般情况下,因处理不及时发生的遗留问题,应由交班者自己处理,发生的加班不予承认。
6、当接班者未按规定时间接班时,交班者应继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直到接班者到岗接班为止。如若超过交接班时间1小时,交班者连班(按加班处理,加班费由扣罚接班人员工资支付)。
7、交班者必须做到“五交”:
(1)交产、质量、任务完成情况及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2)设备运转情况;
(3)交工器具、仪表、材料、备品备件、钥匙等;
(4)交生产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上级指示和其它应注意的问题。
8、交班人员必需做到“八不走”:
(1)工作(生产)任务未完成不走;
(2)工作(生产)记录、文件材料未整理、保存好不走;
(3)设备未擦干净不走;
(4)工作场所未清扫不走;
(5)工器具未整理、清点不走;
(6)事故未查清楚不走;
(7)交接班未交清楚不走;
(8)需要执行特殊任务的不走。
做好“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现场及安全工作。
值班交接班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发电企业运行管理,统一、规范运行管理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制(以下简称三制)的标准化工作必须做到定时间、定线路、定设备、定标准,做到表格化,使各项工作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检查、责任到人。各发电企业要加强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管理,做到有检查、有考核、有监督,持续改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的工作职责:
(一)提出“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管理办法,总结集团公司系统的先进经验,改进管理,全面提高系统的管理水平。
(二)对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单位“三制”标准化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提出考核意见。
第五条、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工作职责:
(一)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部署,认真抓好所属发电企业“三制”标准化作业的落实;
(二)及时解决所属发电企业“三制”标准化作业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三制”标准化作业的奖惩;
(三)不断总结所属发电企业“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经验,向集团公司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发电企业的工作职责:
(一)厂长(总经理)作为本企业“三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三制”的标准化作业工作;
(二)生产副职作为“三制”标准化作业的分管负责人,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组织管理和质量负责;
(三)、总工程师作为“三制”的技术负责人,对“三制”制度、标准的起草、制定和完善等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四)发电部作为“三制”的组织、管理、实施部门,负责“三制”标准化作业的制度、标准的起草牵头工作,负责“三制”标准化作业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质量负责;
(五)“三制”的标准化作业要实现计算机管理,并与运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整合;
(六)、安全监督部门对“三制”的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负有监督责任;设备技术管理部门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技术管理、对设备的检修维护质量和消缺及时性负有管理责任。
第三章、交接班管理
第七条、运行交接班是指运行各岗位人员工作的移交和接替。发电企业运行岗位的交接必须保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
第八条、运行岗位的交接班必须做到严谨、周密、严肃认真、上下衔接,交接时必须进行整队交接。交接形式以书面文字为准,必要的口头交代必须语言规范、清晰、明确。
第九条、各发电企业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出本单位的交接班标准及实施细则。
(一)交接班标准要明确交接班前各岗位人员的检查时间、线路、项目、标准。
(二)交接班过程要做到交接双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交班前半小时、接班后15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和办理工作票,特殊情况除外。
(四)交接班的内容:
1、运行方式及方式变动情况。
2、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部署情况,重点核对接地装置。
3、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
4、全厂带负荷情况、潮流分布、负荷预计。
5、所辖设备的运行状况。
6、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
7、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8、现场安全措施、运行方式与值班记录、模拟图的对应情况。
9、公用设施、台帐、器具及文明卫生情况。
10、上级指示、命令、指导意见。
第十条、交班应做到:
(一)交清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交清设备运行状况和设备缺陷情况;交清运行操作及检修情况。
(二)对发生的缺陷按《设备缺陷管理标准》进行处理。
(三)对设备运行的各种情况进行准确、详实、全面的记录。
(四)对本班发生的异常情况按《运行分析管理标准》有关内容执行。
(五)做好管辖区域、CRT及表盘的卫生清洁工作。
(六)交清本班进行的定期工作,交清设备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异常及处理情况。
(七)说明调度、上级的指示、命令及下发文件。
(八)对接班人员提出的疑问,交班人应做详实的解答。
第十一条、接班应做到:
(一)接班前的检查:查报表、日志记录;查各表盘、CRT画面设备运行情况;接班时主要运行参数及现场实际设备运行情况。
(二)查管辖区域及表盘卫生应达到《文明生产管理标准》要求。
(三)接班后,做到“五清楚”,即: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清楚;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清楚;操作及检修情况清楚;安全情况及预防措施清楚;现场设备及清洁情况清楚。
(四)对新投入运行的设备必须由班长安排专人进行接班前检查。
第十二条、遇有以下情况不能交接班:
(一)当班发生的异常处理不清及重大操作、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时不交接。
(二)岗位不对口、精神状态不好不交接。
(三)备用设备状态不清楚不交接。
(四)设备维护及定期试验未按规定执行不交接。
(五)调度及上级命令不明确不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