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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协议

时间:2025-10-14 18:15:04
征地补偿协议

征地补偿协议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征地补偿协议,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征地补偿协议1

甲方:

乙方:

为实施我县______项目建设,县人民政府实施征收______集体土地,乙方在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砌筑长米、高米的围墙,农业灌溉水管米。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拆除围墙补偿费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拆除围墙和水管补偿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元)给乙方。围墙和水管由乙方自行拆除。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将拆除围墙补偿款转帐存入乙方的银行账户(乙方的`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账号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三、甲方支付给乙方围墙和水管拆除补偿费后,乙方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拆除围墙和水管,并搬清所有材料。逾期不拆除搬清的,甲方将视为无主物处理。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征地补偿协议2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株洲市荷塘区征地补偿一事,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谈判、书写法律书等,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并代为书写书、进行谈判等。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万元(¥___元);

三、特别约定:以上法律服务费均不含税金,不开具发票。如甲方需乙方开具法律服务发票,则甲方另行承担乙方开具发票所缴纳的费用。

四、乙方为本次法律服务异地调查、谈判等所需的交通、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因调查取证必须向第三方支付的正当支出费用,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全部由甲方负担并及时支付。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严格遵守法律执业人员职业道德,为甲方的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提供法律服务,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服务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服务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所需书书写完毕提交给甲方时止。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服务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服务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签订地为株洲市荷塘区。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年 月 日

  乙 方:

  年 月 日

征地补偿协议3

作为被征收人我承诺:房屋位置: 评估单: 协议编号:

上所列房屋为我个人所有,所提供的房地权证,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均真实合法有 效,没有抵押、转让、留置、租赁等纠纷存在,所提供户口本、低保证、房产信息、 等手续合法有效,符合《征收补偿方案》要求,否则,由我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退回

全部补偿安置金。

承诺人:

年月 日

房屋拆迁承诺书

拆迁工程安全承诺书可以有效的规避拆迁工程中的风险和隐患,是拆迁工程的重要指导原则和目标,也是其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

一、房屋拆迁施工安全制度

1、在进入现场施工前,班组领导要进行口头交涉,内容有:施工图中的各项技术要求,

施工操作要求,各工序的先后顺序,操作规章制度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要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3、房屋拆迁人员在施工前必须切断相关的水、电、暖,杜绝意外发生。

4、对于有生理缺陷的人员坚持禁止进入现场施工。

5、房屋拆迁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先安装好相应的保护用具和安全网及过天天棚等,以防伤害他人。

6、对于施工中经常用的机械设备、电缆线路、机械要经演常检查维护保养,以防高处 的坠落、机械伤人、触电等事故。

7、新工人入场前必须进入场教育,岗位安全教育,培养工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盲目 上岗。

8、按期给施工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9、对于特殊工种,如电气、焊接等,工人要进行相应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和技术训练,经考核后方可持证上岗。

10、班组领导要督促工人、提醒工人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11、使用时要严格检查各种机械设备,应满足使用的'条件,杜绝野蛮施工,违章操作。

12、要做到放水、防潮、防暑、防寒、防风等工作,确保安全施工。

二、员工规章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各项业务水平及工作效率,特制度以下条款:

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员工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衣着合体,举止得当,维护 公司的形象和公司的利益。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依法征迁,依法安置补偿。

4、认真学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经济技术开发局关于贯彻《城市房屋拆迁管 理条例》的意见及房屋拆迁时常证评估补偿指导价格等各项政策文件 ……此处隐藏12788个字……民事合同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房屋的地点和面积、价格及其付款期限、交房期限、权利担保和违约责任等。从两者的对比中不难看出,征收补偿协议内容已超出了民事合同的范畴,体现了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

6、协议中主体特权的体现。在民事合同中,双方在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的过程中均平等地享有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无法律上的特权,除非合同约定,赋予一方法律不禁止的特权。但是在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普遍具有一定的特权。具体表现为:要求对方当事人本人履行义务权、对合同履行的指挥权、单方面变更合同标的权、单方解除合同权、制裁权。

第一,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启动取决于行政主体征收部门,协议的签订需要在房屋征收决定之后。

第二,房屋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实现,征收行为经常与行政规划有着密切的关系,当征收行为因规划而起时,极有可能因规划行为的修正而放弃征收。届时,征收补偿行为作为征收行为的后续行为自然也法就没必要。

第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并不是完成征收补偿行为的唯一程序,行政主体可以通过征收补偿决定完成征收补偿行为。

综上,笔者认为,房屋征收行为是行政法律行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与合同法规定的民事合同范围具有不同的特点,其性质应定性为行政合同,是行政补偿协议,归属于行政合同范畴。

征收补偿协议纠纷救济途径的架构

制度的构建应当仔细考虑精心设计以避免立法失误。不但要建立在扎实深入的理论研究基础之上,更要建立在深刻的司法实践积累之上,具有本土特色的理论积淀。

(一)主体资格的认定

由于受行政行为公定力原则的影响,在传统的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不存在借助法院推行行政意志的需求, 因此确立的是原告、被告恒定的诉讼规则。

也就是说行使公权力的行政机关永远只能充当被告, 而相对人也只能成为原告。但是仔细审视征收补偿协议纠纷可以发现, 作为征收部门的行政机关行使合同中的特权或主导性权利时, 其意志才可能像具体行政行为那样可以不需要借助法院而直接得到贯彻。

除此之外, 行政机关不具有特别的权威和行政法制度保障, 也有要求法院干预的需求,也可能成为原告。可见传统的行政诉讼制度与行政合同的这种诉求不相契合, 这种正当诉求在传统行政诉讼结构中得不到有效回应。

因此有必要打破传统的行政诉讼原告、被告恒定的规则, 在允许征收补偿协议的向对方以原告的资格起诉外,还应允许作为征收部门的行政机关以原告身份就协议纠纷问题提起行政诉讼。

(二)举证责任的分担

举证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负有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交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真实的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适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由被告行政主体承担证明其行政行为合法的责任,相对方仅在特殊的情况下承担举证责任。

征收补偿协议具有合同性,合同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完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有失公平。因此,有必要在区分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地分担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具体而言, 征收部门必须对涉及行政权行使的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包括征收部门订立征收补偿协议的行为、 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的行为、行使行政优益权的行为,以及其他涉及行政权的行使的行为。而对于其他事项, 例如有关违约的事项, 应当适用民诉法上"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 由主张者承担举证责任。

(三)裁判依据的确立

现行诉讼法中的司法审查制度,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确立了"合法性原则"这一基本的行政审判原则,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除行政处罚外)是人民法院做出行政判决的标准。

对于传统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而言,这无可厚非。但征收补偿协议纠纷是不同于传统单方行政行为的新的行政行为方式,它的出现是政府管理职能和管理手段多样化的内在需求,因此,传统的司法审查原则已无法适应征收补偿协议的诉讼救济情形。

征收补偿协议是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意的结果,在征收补偿协议中,征收部门享有某些特定的行政特权,这些特权的享有,往往导致征收部门在相对人违约时,采取某些强制执行权和制裁权,这些特权的行使不是依行政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而是基于征收补偿协议中的约定,故仅仅依靠合法性审查原则难免导致征收部门依照合同约定的行为被判违法。

同时,如果行政诉讼结构成为双向性诉讼结构,作为征收部门的行政机关成为原告,征收补偿协议中被告的行为也不能再适用合法性标准。总之,征收补偿协议纠纷的司法审查应采用合法性、合约性双重审查但以合法性审查为主的标准。

(四)判决形式的健全

除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确认判决、履行判决、撤销判决、变更判决和维持判决外,人民法院应当进一步健全有关行政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形式,以便适应征收补偿协议纠纷的诉讼需求。如,可以根据征收补偿协议的合同性,对于征收补偿协议纠纷适用民事程序中的给付判决、赔偿损失等。

征地补偿协议15

甲方:______________武胜县_______________镇卫生院

乙方:______________武胜县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村村民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_______________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_______________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1、征地补偿标准按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___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________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

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敦寨镇人民政府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

武胜县_______________镇卫生院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

武胜县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村村民:______________(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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