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具买卖合同【精】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具买卖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家具买卖合同1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B2385-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伍仟元整(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送货后付清。
第四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假一赔十
2、从购买之日起________年内,如乙方想更换沙发。甲方承诺回购乙方缅甸花梨木沙发,回购价格按照回购时缅甸花梨木沙发的`市场零售价,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具买卖合同2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20______年3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家具基本情况:_________
第二条付款方式:签定合同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的定金,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三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四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
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家具买卖合同3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__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种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 □ 买方应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全部价款的计¥元的定金,余款¥ 元应在 时付清。买方违约退货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 元的预付款,余款¥ 元应在 时付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买方自提
卖方送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家具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三包:对于家具的质量问题,应按照《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卖方或主板单位做出对买方更有利的责任承诺,按照该承诺执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延迟送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延迟部分家具价款的 %违约金,但因对方原因导致的延迟除外:延迟超过 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
(二)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浙江省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
卖 方
买 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
开户名:
卡 号:
账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家具买卖合同4第一条 家具名称(文本中所指家具包括生活家具和办公家具)
│家具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
第二条 定作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
……此处隐藏5927个字……后,甲方在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家具买卖合同14甲方: 乙方:
为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权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商品内容、金额及其他计费
二、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 预付款___________ 余款____________ 2、 违约责任:
A、 采用预付款方式,单方违约按家具合同总金额的0.01%扣除违约金;
B、 采用定金方式付款的,买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C、 迟延送货或提货的,违约方每日向对方支付延迟部分家具款的1%作为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定金,并需每日按合同货款的1%承担违约金。
三、交货及验收
1、 甲方提货__________ 乙方送货__________ 送货费用由________承担。 交货时间__________ 地点
2、 对于家具的数量、结构、颜色等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非质量问题的换货
甲方对已购商品不满意,7日内在包装和商品没有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办理换货(定做商品、处理品除外),因换货产生的运输费及劳务费由甲方承担。
五、质量“三包”规定
家具“三包”有效期为一年。即90日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80日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可以选择免费修理或换货;三包有效期余下的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理;“三包期限”计算方法按《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六、争议解决方式
甲方和乙方出现质量或服务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到爱家投诉,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对经爱家盖章确认的合同,爱家将严格按照上述条款的规定执行;否则,在商品交易和售后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或服务问题,爱家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买方)签字:________ 乙方(卖方)章: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
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主办单位(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具买卖合同15家具买卖合同属于买卖关系的合同,在消费领域严格讲属于一般民事合同,其条款应符合《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但其条款内容依托的是原《经济合同法》,故在条款上必然存在一些差异。而使用该合同的主体主要是广大消费者和各家具零售商,所以在合同的设计上应该以符合商业零售行业的交易习惯和消费者乐于接受为前提,而不应将其设计的过于烦琐,不易使用。具体地讲,合同的第一条规定:“家具名称、商标、型号、数量、时间及金额”的内容不适合家具买卖行业特点和商业习惯,因为对于家具行业来讲,国家尚未出台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目前也是空白。消费者注重的是家具的款式和材质,而这两项指标目前又没有统一的型号规定,一旦造成质量纠纷,给调解、仲裁或审判在认定责任方面带来一定的困难,客观上讲不利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相互举证。因此很多家具经营者呼吁在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款中,用材质替换型号使之更合乎实际。因此,该条应当明确质量的瑕疵担保责任,即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交付合乎质量要求的标的物,关于质量可以另附质量保证书予以明示消费者。这样规定的目的`是经营者出卖的标的物质量上有瑕疵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使消费者能够自主合理选择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请求赔偿损失乃至解除合同。
其次是示范文本第二条的保修包退条款,目前采用填空式方式。各家具经营者认为采用填空式的办法设置,容易造成一旦出现家具质量纠纷,对消费者举证不利的尴尬局面。因为在填写这一条款时,多数家具经营者均采用对他们有利的方式填写,而未选中的选项则认定为无效。作为消费者不可能对其中奥妙了解如此透彻,容易出现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而实际情况是《天津市家具行业实行三包的规定》等文件均对此做出过明确规定,因此示范文本约定只要符合有关方面的规定即可,一旦产生纠纷,就可以有效地依据相关规定妥善做出处理。这样即理顺了关系,又方便了消费者。
另外,示范文本的第九条,解决纠纷的方式,实际上包含了五种方式,即和解、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仲裁和民事诉讼。按照我国目前的《民法通则》规定,民事合同纠纷实际上只有三种解决途径,即和解、仲裁(含调解职能)和民事诉讼(亦含调解职能),后两种又属于法定救济范畴。而行政调解是依据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消费者协会所做的民间调解也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进行的。将上述四种办法罗列到一起,显然不太适宜。因为工商部门的行政调解和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属于行政救济范畴,并不引起丧失仲裁权或司法救济请求权灭失情形的发生,无论经营者和消费者是否选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纠纷,只要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均不会丧失司法救济请求权,这一程序不是法定的。而《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也就是说仲裁与诉讼两者之间,采取哪种方式解决争议有着因果关系,而且是合同争议解决的法定程序。因此该条实际上将多种法律关系集为一条,从法理上讲容易混淆法定程序和非法定程序的界限。从实际情况看,由于消费者不太了解有关法律程序规定,因此也容易造成丢失或自动放弃有关司法救济请求权情况的发生。所以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款应当符合零售商业交易习惯和消费特点,细化消费者和经营者对合同争议解决的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