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监理承诺书三篇
现如今,需要使用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还是对承诺书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监理承诺书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监理承诺书 篇1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我单位承建的 建设施工监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承诺如下:
一、按规定建立本工程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合理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人员,配备的监理人员到岗到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觉接受LBS定位考勤。
二、建立本工程监理部各级岗位责任制度,确保本工程监理项目部组织机构能正常运行。
三、按规定建立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台账;
四、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在编制本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时,制定切实可行且具有针对性、能指导本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五、建立本工程方案审查、巡视检查、安全隐患处理、公司理会等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六、认真执行安全监理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审核施工总、分包单位资格、组织机构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等安保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七、严格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把好本工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关。切实做到未编制方案不允许施工;方案未经过审核、审批不允许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经过专家论证不允许施工。
八、主动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做到施工前查方案、查交底;施工过程中查方案落实;施工完成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九、认真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装、检测验收、使用、拆卸的监督管理。做到做到未经允许不允许安装、拆卸;未经检测验收或检测验收不合格不允许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允许操作。
十、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做到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或检查机关检查发现隐患责令整改或停工整改而未按照要求整改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十一、因未履行职责,依据有关规定我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相关监理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责任追究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术一式三份,监理单位、监理项目部、高新区建设局各一份
监理承诺书 篇2
联合体各成员(以下简称我方)在《智能温室建设和施工》项目招标中,如果我方有幸中标,非常感谢评委及建设单位的信任,在该项目建设和施工过程中,我们除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工程售后服务做出如下承诺:
1、投标产品均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并保证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三包”规定;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2、投标产品有专业售后服务机构,并将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3、工程竣工后,我方将负责壹年的工程质量无偿保修,以优质的服务,实现我们忠实的承诺;真正做到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的服务宗旨;
4、我方保证在工程竣工,经相关部门认证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方提供上门“集中式”培训服务,确保使用人在操作前充分了解产品性能,使用规范;消灭事故隐患,提高工作效率;
5、电话咨询:在质量保质期内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招标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招标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6、现场响应:
6.1我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我方承诺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6.2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将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招标方能够正常使用。若故障在24小时内未得到解决的,招标方有权自行处理故障,发生费用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6.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我方在接到通知后,确保做到立即到达事故现场;
6.4对于涉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到立即报告,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7、质保期外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期过后,我方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8、如招标方有产品升级、更新、换代、维修等需求时,我方承诺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以上是我方对该工程的售后服务承诺,若我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我方承诺标准,在售后服务中给招标方造成巨额损失,我方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授权代表:
日期:
监理承诺书 篇3
本法定代表人承诺:本单位对慈溪市白沙路街道隆兴文化中心-文艺培训楼 工程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该工程相应质量终身责任。
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配齐配足相关管理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质量终身责任。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予以支持与配合。
二、严格按照本单位依法取得的工程监理资质等级和许可范围开展监理业务,不越级和超范围监理,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依法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无恶性压价竞争情况。本单位与该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拒绝任何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
四、认真编制监理方案,方案中明确质量要求和标准。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对施工全过程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所有质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承担质量监理责任。
五、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发现工程建设其他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及时制止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六、本工程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七、若本单位未切实履行以上质量责任承诺,愿依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单位在本工程项目承担了下列监理业务: